烟台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坐落于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国家级开发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005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复园区“圈区”建设,2006年被烟台市政府确定为烟台市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2007年被山东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重点培育的循环经济型园区,2007年8月率先通过国家级综合验收,成为国家级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园区,这标志着烟台资源再生加工区从此成为境外废物的合法进口加工拆解区域,入园企业凡是达到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都能获得进口废物加工利用定点资质和进口废物许可证。2009年10月,被山东省政府确定为第一批“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园区规划面积6.67平方公里,按功能划分成生产加工区、管理服务区、污染处理区三大区域;按废旧物资类别,分设不同的专属加工区,形成了上下游产业相关联、同类型企业相聚集的产业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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