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三组)进驻江苏以来,海安、如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推进海洋督察整改相关工作。
如东县对海洋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县环保局、县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和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的负责同志对举报事项逐条进行调查。对较为突出的海上风电用海等问题,召集县能源局、县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和相关用海企业的负责同志共商解决方案。同时,开展了如东沿海镇区海洋环境治理专项督察,现场检查了刘埠一级渔港临时围堰拆除进展情况等,要求尽快拆除整改到位。
海安县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召开督察工作推进会,罚款没有及时到位的加大了催缴力度。一家公司应于2016年1月份缴清的分期缴纳罚款24.0983万元,在督察期间缴纳到位。同时,加大对入海河两岸的污染源排查,清理沿河两岸1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企业6家。督察期间,海安专题召开推进会,下发交办单,对河道进行保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入海水质。
国家海洋督察举报电话:025-83581250(2017年8月24日-9月23日每天8:00-20:00)。举报信箱:南京市1419号邮政信箱(210014)。受理涉及围填海管理方面的举报,不接待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