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名为《吉州区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的文件成为了该区党员干部关注的焦点。《办法》的出台,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添足了“底气”,引发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改革创新,近期,吉州区创新实施“容错免责”机制,对单位或党员干部在主动担当、务实创新、干净干事的过程中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符合《办法》规定具体情形的,可以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免予责任追究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办法》明确了免责条件,规定因缺乏经验、先试先行,积极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出现一定失误或未达到效果的;按照工作要求,实施项目攻坚,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因积极担当,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在招大引强、服务企业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破除要素制约,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等十类党员干部可申请容错免责的情形。 同时,该区强化结果运用,建立了纠错改正机制,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党政联席会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多种形式,帮助出现失误的干部及时纠正;完善了澄清保护机制,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等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