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3月9日,长沙望城区环保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
本次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包括: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已建成投产的项目;配套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生产的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保批复文件存在重大变动的项目;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项目;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违规设立入河排污口的项目等。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对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未经环评审批或验收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环保措施完善且能达标排放,周边环境质量达标或可确保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督促企业整改和强化区域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后,补办有关手续或予以备案管理,允许企业正常生产或运行。对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将按情况依法予以搬迁或关停。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2015年1月1日后新上建项目,一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管理。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污染排放、周边环境质量、环境容量等实际,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