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城市,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之一,处在西南中南地区与东南亚往来的节点和前沿,是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门户港和枢纽城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设立以来,钦州市紧紧围绕国家战略,依托区位、交通、港口、开放平台等多重优势,积极拓展与东盟国家贸易、投资、港航、金融、人文等领域的合作,实现快速崛起,成为北部湾经济区的活力之城。
钦州拥有诸多国家级平台,拥有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合作建设的第三个园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中国第六个保税港区——钦州保税港区、广西沿海第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唯一一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
2017年8月31日,广西、贵州、甘肃、重庆四方签署《关于合作共建中心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的框架协议》,标志四省区(市)合力打造南向通道,深刻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更有利于钦州市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口岸高地和大西南开放高地。
此外,钦州所辖的两县两区还布局多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规划发展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等产业。
加工贸易迎来“暖春”行情钦州排全区第二
“盖天下之事,惟平则稳。”综观2016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不难发现,过去一年,钦州经济发展蹄疾步稳。组织实施“两个年”活动,统筹抓好540个重点项目和124个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竣工2568个、同比增长41.5%。开展精准大招商,引进到位资金522亿元。2016年钦州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02亿元,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524.1亿元,增长11.7%;固定资产投资950.9亿元,增长17.4%;财政收入154.08亿元,负增长5%;港口货物吞吐量6953.5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37.4万标箱、增长45.9%;
今年,广西吹响了加工贸易第二轮“倍增计划”冲锋号,加工贸易以“暖春”开局。钦州大力贯彻落实“倍增计划”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机遇,不断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加工贸易企业入钦。近年以来,钦州市累计到上海、北京、广州、德国、深圳等地开展6次加工贸易招商推介活动,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目前,新增广西鑫德利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中马凯利数码有限公司和灵山县德林玩具有限公司等3家加工贸易企业。1-10月,钦州市加工贸易进出口176.7亿元,同比增长9.8%,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在全区排名第二。
招大引强引领产业集聚
注重招大引强,突出大企业规模效应和产业链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效应。这是钦州加工贸易创新跨越发展的一个重要路径。
近几年,钦州招大引强的“雁阵效应”正在显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经过8年的建设,累计投入187亿元,建成8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3个5-7万吨级多功能泊位;国际航线覆盖亚太地区全部主要港口,并通过新加坡港、巴生港和全球230多个港口相连。目前钦州保税港区已获批整车进口口岸、粮食进口口岸、肉类进口口岸、进境水果口岸和全国进口酒类知名品牌示范区;建成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国际商品直销中心、国际汽车城、奇智纺织及8万多平方米标准厂房、30多万平方米的保税物流仓;2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正在建设。开港以来,吸引了中石油、新加坡港务局、新加坡太平船务、中海运和新恒基等316家中外企业落户;形成航运物流、大宗商品贸易、整车进口、酒类进口、国际商品直销、冷链物流、加工贸易等特色产业。
钦州高新区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也已基本形成了以富仕通、骏升科技、宇欣电子、福晟电子等企业为基础的电子信息产业;以北部湾制药、众森医药、百利乐、南珠制药、一品堂药业等企业为基础的生物医药产业;以力顺机械、鹏大汽车、无人机发动机等企业为基础的汽车及机电产业;以修正堂、众森医药、泰禾物流、明大第三方实验室等企业为基础的现代服务产业;以金泰钟表、宝时钟表、�⑾橹颖淼绕笠滴�基础的精密制造产业。截至2017年3月,高新区共有投产企业34家,在建项目27个,累计签约入园项目110个,合同总投资额约320亿元。
而主要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城市工业园——十里创业新城,也有新的突破。“十三五”期间,十里工业园计划扩规7500亩,重点打造成为产业链较完善的特色大产业,提升城区的产业承接力、就业承载力、人才吸引力和经济辐射力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自治区产城互动示范园区。目前六和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建成标准厂房15万平方米,商住配套3万平方米;幸福大道、纵四路和景观大道、横四路已铺设路面;荔香大道已建成通车。周边已有兴莱鞋业、桂合丝业、华东冷气、三木家私、广辉家具、广灵家具、广源红木家私和运亨酒业等一批企业建成投产。此外,浙江商贸城已初步建成并有部分商家进驻经营;市政广场已建设,还有可容纳一万学生的县职业中专,争取在2017年底产城互动示范区可建成初步规模。
优惠政策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竞争力
提升加工贸易产业竞争力,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势在必行。为此,钦州相关部门强化政策引导,综合运用自治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政策措施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自治区相关部门确定,对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项目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加工贸易企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免除地方分享部分,实际税负只有9%。
用地有保障和优惠政策。对自治区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产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加工贸易企业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提专项资金后,地方留成部分可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工业用地出让标准为10万元/亩起。同时,针对园区重点鼓励的产业和项目,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可享受10%至50%的低价优惠。
降低企业成本。对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钦州保税港区3个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内的参保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对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灵山工业区、浦北县工业集中区、钦北皇马工业园区4个产业园区内的残暴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钦南区进口资源加工区内的参保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有20%降至16%,因费率降低而减少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财政给予补贴。此外,还将对这些企业减免征收部分政府性基金;以及对3个重点产业园区内加工贸易企业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此外,钦州市加大对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加工贸易企业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技术并获得国家进口贴息资金支持的,给予该企业一定的铁西补助;入驻钦州保税港区的加工贸易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规模以上加工贸易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5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完成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改善物流、标准厂房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方面都有加工贸易、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