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办函〔2016〕91号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国有林场,县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按照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了镇赉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各国有林场内部也要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二、搞好宣传动员
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国有林场改革,适时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动员会,让全社会和林场职工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保障职工利益,维护改革稳定。
三、搞好调查摸底
要在原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对资源资产情况、人员情况、林地土地情况、社会保障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进行一次重新核查,做到底数清楚,准确真实,不得漏报、虚报。调查结果经场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搞好职工身份认定
主要流程为:林场统计审核→在林场公示7天→上报县林业局审核→返回林场公示7天→县林业局上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将认定后的职工名单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制定实施方案
顺利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是第一要务,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充分征求改革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镇赉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力争按改革时限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请各国有林场和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扎实抓好改革中每一个环节,确保在2017年1月中旬前完成上述各项改革任务。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