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2017年度部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11月1日结束。此举惠及324人,51.3万元已发放到位。
这次调整对象为2017年7月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或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调整项目为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首项分两部分:一是普调部分。一至四级工伤人员,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5%;二是另加部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5元、66元、62元、58元。按上述方法调整后,若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人员的伤残津贴低于2295元、2168元、2040元、1913元的,则按此标准发放。另外,正在享受养老金待遇且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按每人每月在原待遇基础上增加2%的标准调整;五至六级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伤残津贴,调整标准按不高于四级伤残人员标准执行。中项也分两部分:一是普调部分,每人每月在原待遇基础上增加3.5%。二是另加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4元。末项则按《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据悉,此次调整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