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工作,按照全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强超前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高校院所与地方企业联合开展协同创新,大力引导国家科技资源向江苏集聚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工作,按照全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强超前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高校院所与地方企业联合开展协同创新,大力引导国家科技资源向江苏集聚,各种创新资源向园区和企业集聚,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沿海开发、推动苏北跨越发展、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现将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一)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分两类组织实施:
一是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主要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园)等科技园区与海内外一流高校院所,联合共建独立的分支研究机构、研发中心、研究院等。积极探索服务地方、持续发展的新机制,显著提升园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
二是共建特色鲜明的综合产学研联合创新载体。主要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园)等,围绕我省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依托一流高校院所,共建集技术研发、产业孵化、专业技术服务、创新人才培养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创新服务载体,引导园区错位发展、培育各具特色的新兴产业集聚区。积极探索开放服务、协同互动的运行机制和创新集群、产业集聚的新兴产业培育新模式,打造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申报条件:
共建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申报主体为地方政府、园区与科教单位共建的研发机构;项目原则上应为近3年签约并已注册完成的合作共建项目,且入驻省级以上高新区(园)等各类科技园区;引进的高校院所,原则上应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或重点学科作为依托共建;有较多的人才团队、技术成果输入,能够形成开放性技术开发平台和本土化高水平的技术团队;引进的学科团队不少于2个,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引进高校院所的优势学科和主要学科团队的技术领域应与园区确定重点发展和培育的主导产业方向一致;双方已签有合作协议,项目前期已有较大投入,并实质性启动。
共建特色鲜明的综合产学研联合创新载体项目:申报主体为园区下属的实体机构;项目原则上应为近3年签约并已注册完成的合作共建项目,且入驻省级以上高新区(园)等各类科技园区;产业为园区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有明确的产业规划;引进的学科团队不少于5个;合作各方已签有合作协议,地方为项目的投资主体且已有较大投入,并实质性启动;已设立共建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
(二)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
分两类组织实施:
一是面上引导项目。重点与《江苏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衔接,引导、鼓励企业主动介入早期研发,出资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性原始创新和前瞻性技术开发研究;引导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围绕企业需求,联合企业共同开展前瞻性技术研发。
二是重大战略产品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围绕我省特色支柱产业发展过程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产品、亟待突破的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和装备,整合国际国内科教资源,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开发一批产业带动作用强、市场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并具有行业标志性意义的重大战略产品(装备或系统),引导我省重点骨干企业向科技创新高端攀升,显著提升我省相关支柱产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申报条件:
面上引导项目,由省内高校院所或省外高校院所驻苏分支研究机构为主体,联合江苏境内注册、非本单位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共同申报;企业在本项目前期投入高校院所的研发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与苏南地区企业合作的前期投入不低于50万元)。
重大战略产品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可由企业为主体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共同申报,也可由省内高校院所(含省外高校院所驻苏分支机构)为主体联合省内企业共同申报;联合申报单位签有责权利明确的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研发总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申报项目选题的攻关成果必须落到具体的产品(装备、系统),部分行业应用性较强的需组织试点示范工程;申报企业合同约定支付科教单位的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其中本项目已拨付科教单位的经费不低于500万元)。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原则上须近三年享受过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其研发项目已备案)的企业,并附相关凭证,无法享受相关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须出具情况说明。
(三)高校技术转移中心
主要支持省内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校院所建设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实体化技术转移中心,提升高校院所服务江苏技术转移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能力以及促进产学研结合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省内已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引进国内外复合型领军人才和团队,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省外著名高校与苏北地方共建技术转移机构。
申报条件:
(1)省内高校院所新建技术转移中心项目,申报主体为省内高校;申报单位须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技术成果积累,或已与省外著名高校院所签订联合共建协议,有较强的技术成果来源;已建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具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条件;具有专门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的人才队伍和管理团队;在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方面有良好业绩,其服务性收入、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合同成交额、组织大型技术交易活动数等业绩指标逐年显著增加。
(2)高校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为已建成验收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申报单位依托高校高度重视技术转移工作,拟采取重大举措,有较大投入,建设期内引进复合型领军人才及团队,培育特色服务业务,目标、任务等明确,并在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上有大的突破。
(3)省外高校与苏北地方共建技术转移中心项目,申报主体为省外高校在苏注册的独立机构,且与省辖市共建。申报单位具有丰富的成果积累;前期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和业绩,地方有较好的扶持政策;双方已签订共建协议并实质性运作,建成具有专业队伍、实体化运作的技术转移与孵化机构;地方有较大的配套建设投入并已经到位。
二、组织方式
1、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由各省辖市科技局组织推荐。优先组织地方党委政府和共建单位双方领导都高度重视、创新资源战略性强、地方投入强度大、开放服务机制好、对产业带动效应显著的项目。省科技厅根据创新资源质量状况、项目建设总体规模、地方经费投入强度等情况,分档予以支持。
2、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中,面上引导项目由高校院所(含省外高校院所驻苏分支机构)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科委)或合作企业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县(市)科技局组织申报。重大战略产品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由申报主体(企业、高校院所或省外高校院所驻苏分支机构)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组织申报。
3、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项目,由省辖市科技局组织推荐。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近年来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合作的项目,以及在第三届中国江苏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期间签约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对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申报的题目,应为双方已有合作基础且正在实施的项目;联合申报单位必须建立“校企联盟”并登记备案编号;合作双方应按通用技术开发合同范本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内容明确,责权利清晰。
2、对前瞻性联合研究中的重大战略产品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各地要大力宣传、深入发动,力争通过该类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推动我省企业特别是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加强与省重点产学研合作单位等一流高校院所的合作,加大重大前瞻性、战略性技术合作研究开发的力度。同时,各地要围绕培育重点企业、发展新兴产业等加强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组织,遴选一批重点项目。
3、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单位编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对项目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
4、本年度申请省拨经费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项目和重大战略产品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项目所在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需法人代表证明,如授权被委托人的,增附法人代表委托书。
5、属于第三届中国江苏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期间签约的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中请特别说明。
6、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10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外,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重大战略产品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计划项目。
7、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须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网址:www.jstd.gov.cn。本通知及相关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3、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www.jscxy.cn),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4、各项目主管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
5、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其中重大战略产品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申报常年受理,省科技厅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定向组织,择扰立项支持。
联 系 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胡伟伟
省科技厅产学研合作处 周灵群 郑东明
联系电话:025-85485926;025-83606512;025-83363139
附件:
1、江苏省产学研联合重大创新载体项目建设方案(范式)
2、江苏省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申报书(范式)
3、江苏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范式)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