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1.制定目的。我区作为宁波市第一个流动人口超过本地人口的县。近年来,我区从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加强权益保障、强化考核评价等方面入手,统筹谋划、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引导调控工作,有效促进了新老居民融合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15年10月底,我区登记在册流动人口513737人,流动人口登记在册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2992人,下降2.47%。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我办起草制订了本《实施意见》。
2.制定依据。
2014年1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着重就合理控制流动人口规模、优化流动人口结构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提出了要求。
2014年9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着重就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融入城镇提出了要求。
2014年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5年7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年10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
二、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六部分:
第一部分,进一步明确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主要包括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人口结构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本举措。主要包括加强就业服务创业扶持、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开展技能素质培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改善子女教育服务、提升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内容。
第四部分,依法依规综合治理,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主要包括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加大矛盾调处和法律援助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等方面内容。
第五部分,努力构建新老市民共建共享共融格局。主要包括不断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内容。
第六部分,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基础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和增强引导能力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