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西县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岳西县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岳西县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大项目在规划、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我县2014年新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来投资工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产业化大项目。
第三条 本导则所称工业大项目是指:
1.新引进并当年开工的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单个工业项目。
2.重点围绕园区规划的主导产业,新引进并开工的多个产业链上配套项目,投资总额合计达5亿元以上的。
3.新引进入驻标准化厂房的多个项目,投资总额合计达5亿元以上的。
第四条 本导则所称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分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两大类。
(一)生产性现代服务业大项目主要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现代物流、金融、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项目。
现代物流业——新引进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主要以建设物流信息中心和交易平台、连锁配送中心、仓储基地、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等内容的物流项目。
金融业——营运资本5亿元以上、或者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的银行、证券、保险、风险投资公司、基金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的后台服务中心等。
总部经济——世界500强、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省内100强大企业(在岳西企业除外),中央企业在岳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总部、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如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等机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其母公司资产不少于50亿元,本县外全资或控股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房地产业除外)。
服务外包——由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岳西投资建设、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呼叫中心、共享服务中心、离岸交付中心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