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引进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按每亩200万元的贷款额度,并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给予一年贴息,其中项目开工时给予一半贴息,项目投产后再给予另一半贴息:如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央企或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补贴再提高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1个百分点(贴息期1年)。
对新引进投资建设的专业(综合)市场,商业广场、商业街、物流园区、商务楼宇,达到合同约定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的,按每亩200万元的贷款额度,并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给予贴息,贴息期两年;项目投入运营后,达到合同约定项目的入驻率、亩均财政贡献率等绩效指标的,按每亩100万元的贷款额度,并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再给予贴息期二年,分两年支付。
其他相关扶持政策皆有出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