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屏南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屏南县土地整治项目委托中介服务单位管理的规定>通知》,拟公开对外委托我县土地整治项目勘测设计和工程监理等中介服务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内容
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2018年度屏南县土地整治项目的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竣工测量和工程监理。
二、入围备选库的申请条件和提交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向我局提出申请。
申请入围备选库的土地整治项目的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竣工测量和工程监理的资格条件:
1、依法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上一年度年审合格的企事业单位,且近三年没有被县级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的,近两年内从事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相关业务达5个以上。
2、资质要求:
勘测和竣工测量:具有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的;
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具有农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
工程监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资质的。
申请材料如下:
申请书;
授权书;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影印件;
农田整理、土地开发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三、工作流程
1、入围名单每年审核一次。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将纳入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围名单将在屏南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2、委托中介机构每年抽取一次,按勘测、竣工测量、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和工程监理等2个不同的服务项目,以摇号或抽签的方式从入围名单中分别随机抽取3家中介单位,委托负责当年度我县土地整治项目中介服务工作。只具勘测、竣工测量资质或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的服务单位须相互组合报名。
3、确定土地整治服务中介单位的摇号工作由县耕地开发整理中心主持,局办公室、财务股派人员参加,驻局纪检组监督,摇号结果由参加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参与下一阶段各个项目服务的摇号工作。
四、中介服务的取费标准
中介服务取费标准按《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入围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4月27日
报名地点:屏南县东环中路405号屏南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周小园,联系电话:0593-3365870。
2、摇号时间、地点
摇号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屏南县国土资源局。
屏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
申请及承诺函
屏南县国土资源局:
我司申请参加屏南县土地整治项目的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报名活动,并已认真阅读有关须知内容,承诺如下:
1、我司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2、若我司中选,将独立完成工作,并对我司出具的成果文件负责。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屏南县土地整治项目的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报名活动。代理人在此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身份证号: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