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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9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7-12-17 00:00:00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  作者:

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审改办 省国土厅 省住建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海洋渔业厅 省文化厅 省卫计委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人防办转发国务院审改办等11个部门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应取消涉及市本级的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现予以公布。

对此次取消的事项,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清理调整申报材料,修订服务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和环节,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衔接落实到位;要按照中央、省、宁德市及本通知要求,对照取消的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对应做好涉及本级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取消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相关事项取消后,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1.福安市取消9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目录

2.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

福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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