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在线云招商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华安县人民政府要求调整趸售电价请示的复函

时间:2016-07-01 00:00:00  来源:省物价局  作者:

华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低国网福建华安县供电有限公司趸售电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2010年以来,我省制定差别趸售电价是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趸售电价为基础,根据县电网售电量规模、用电结构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采取分类折扣法,实行一年一定。

按照以上原则,现行华安县电网趸售电价为0.4321元/千瓦时,比原执行的0.3216元/千瓦时高出0.1105元/千瓦时。其主要原因:从 2014年10月1日起,华安县丰山镇、沙建镇两个供电营业区由漳州供电公司划转到华安县供电有限公司,造成华安县用电结构等发生了较大变化。

你县要求调低华安县供电有限公司趸售电价,我局将根据差别趸售电价核定原则,待年底进行统一测算调整。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6月28日

专业团队全程为您服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