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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6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6-05-19 00:00:00  来源: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

邹秀红、陈忠实和苏清泉代表:

你们《关于创建国家级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香产业是永春县重要的传统特色产业,在该县设立国家级燃香类产品质检中心,将为全省乃至全国香产业发展提供重要平台。我局高度重视该质检中心的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扶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永春香产业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永春县开展质检中心的筹建工作。2016年3月初,经我局积极沟通协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派出专家组,对永春县申请筹建质检中心工作开展批复筹建前的现场调研,取得较好效果。目前,我局已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完善修改了国家质检中心筹建任务书,重新上报总局,待质检总局正式下达批复后,即可开展质检中心筹建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质检总局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质检中心获准批复筹建。

二是积极指导质检中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该质检中心筹建过程中,针对基层质检机构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的短板,我局将根据需要,采取省属技术机构帮助开展人才培训、技术指导等形式,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及能力提升。

三是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努力争取经费补助。待质检总局正式批复筹建质检中心文件下达后,我局将根据省内对国家级质检中心的扶持政策,积极协调省财政,争取1000万元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补助经费,并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同时,积极支持永春县向相关政府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加大质检中心建设资金保障力度。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你们继续关注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及建议。

领导署名:施 文

联 系 人:刘 丽

联系电话:0591—88520031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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