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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7—2018年)的通知

时间:2017-12-13 00:00:00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明政办〔2017〕171号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明溪县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明溪县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的通知》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协同有序推进我县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二阶段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完善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调整充实县标准化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县标准化推进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功能,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高效运行的标准化工作新机制,全面推动我县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标准化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企业产品标准“领跑者”制度和企业产品标准主要指标“排行榜”制度,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对已公开的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用随机抽查、比对评价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标准的合法性。鼓励企业在技术研发中形成相关技术标准,强化科技与标准的互动支撑,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发挥技术标准在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中的引领作用,促进“产、学、研、标准”一体化发展。积极支持标准创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与申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对口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推广服务等方面的技术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标准化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放管服”改革部署,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制定的《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运用标准化工作原理、方法和技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的标准体系,以标准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有效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结合县公共事业综合大楼建设,参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要求,待条件成熟时启动申报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编办、县政务中心、县住建局负责。

四、加快现代农业标准化进程。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创建。加强农业标准化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机结合,把农业标准化建设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精准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和农户实施标准化生产,将贫困山区的种植养殖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效益优势,帮助农村走出传统农业低收益的困境,有效助力贫困山区脱贫致富。

县农业局、林业局牵头,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积极组织县内物流企业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提高相关人员和企业物流标准化知识水平。贯彻落实市质监局出台的《关于做好物流企业标准化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动员我县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参与申报物流标准化试点企业,促进物流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

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标准化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激发社会团体制定标准、运用标准的活力,规范团体标准化工作,增加标准有效服务供给,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牵头,县标准化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县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加高等学校、各类培训机构开设标准化专业课程,普及和提升标准化意识,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鼓励和支持标准化科研能力建设,加强与行业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且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综合性标准化人才。广泛开展标准化学术交流活动,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牵头,县标准化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落实对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参与各级标准化活动的奖励政策。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力度。

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标准化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和我县具体要求,加强对标准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化改革工作的各项任务。

附件:明溪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明溪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林建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林栎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黄云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林增云 县发改局副局长

聂育甫 县经信局副局长

刘秀英 县科技局副局长

张扬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跃华 县农业局副局长

林报运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运峰县卫计局副局长

罗建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益龙 县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黄云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建华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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