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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不锈钢复合材项目发展政策

时间:2012-11-26 00:00:00  来源:  作者:

不锈钢复合材高科技产业园优惠政策(梅政文[2010]3号)  为落实《振兴三明工业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不锈钢复合材科技产业园建设,尽快形成不锈钢复合材研发、生产、加工产业链,打造百亿高科技产业园,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①工业用地:不锈钢复合材高科技产业园首期规划工业用地600亩,由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实施,已完成“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和土地平整),同时留足后续发展空间。  ②创业环境:运用国有资产投入引导机制,由梅列区国投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研发中心、专家楼及部分标准厂房,2010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凡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以上入园项目,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  ③地价优惠:入驻产业园深加工项目,投资强度达到每亩108万元(其中20%流动资金),每亩按8万元优惠提供“五通一平”工业用地(即:在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每亩13.6万优惠30%的基础上,每亩再给予1.5万元的奖励)。每一个入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以上),每亩再给予3万元的奖励,即每亩按5万元供地。入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一事一议给予特别优惠。  ④费金减免:入驻产业园深加工项目,免收水、电增容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涉及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除按照规定上缴中央及省部分外,其他一律免收;涉及经营性有偿服务收费项目,按规定标准最低限的50%收取。  ⑤税收扶持:不锈钢复合板项目投产后三年内所缴纳税收的市区两级所得部分,全部用于支持不锈钢复合板项目做大做强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从第四个纳税年度起税收增量区财政实得部分继续奖励企业。  ⑥贴息补助:从2010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不锈钢复合板生产线及相关项目年度贷款贴息,在额度内按项目年实际支付利息的比例给予补助,一定三年。  ⑦发展支持:将不锈钢复合板项目列入发改、经贸、科技等部门重点支持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⑧引资激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引进不锈钢复合板深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资金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时开始分期支付,竣工投产时全部兑现。建设期限(从开工之日算起)设定: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内项目一年内竣工投产,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投产不超过二年。  ⑨营销奖励:成功推介并获得不锈钢复合板市场需求订单批量达50吨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按销售成交量每吨100元给予奖励(暂定1年)。  ⑩本规定由区不锈钢复合板项目工作团队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同时负责政策兑现依据的采集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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