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九江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做好整改工作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投资口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2546万元调整安排至南昌市新建区前进花园小区项目、武宁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积极衔接财政部门,做好资金调整工作,并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快调整安排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安排后立即使用、发挥效益,不得再产生新的存量资金。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三、要加强项目跟踪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切实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并按月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我委。
四、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加快实施、规范运作。国家发改委将于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复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视情况采取扣减、收回、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并相应问责。
2016年12月11日
抄送:省财政厅、省卫计委,鹰潭市、宜春市、上饶市、共青城市、瑞金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