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昌市水务局
洪发改农字〔2018〕9号
南昌市发展改革委 南昌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建区水务局: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五河治理防洪工程等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及部分省级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新建区五星圩除险加固工程项目2018年投资计划488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40万元、地方投资2440万元,项目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需按程序报批。
二、转发下达五河治理防洪工程
新建区发展改革与水务局应根据已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总投资下达年度投资计划,且项目下达投资计划总额不得超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确定的项目可研总投资。
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应根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建安工程投资安排,本次下达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应同时满足“不超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确定的项目可研建安工程投资、不超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确定的项目可研总投资50%”两项要求。
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要求,逐一落实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后,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收到投资计划文件两个工作日内,应当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新建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新建区水务局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行业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按职责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问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项目调度
项目计划信息填报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应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监管体系及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新建区发展改革、水务部门应组织相关单位将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等信息填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审核工作。
项目计划执行调度
请新建区发展改革、水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在每月28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报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监管体系及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省发展改革委及水利厅将根据系统数据,定期对项目进行调度、督导、考核,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本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总体目标:按照项目批复等有关要求,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概算,征地移民工作平稳顺利,实现项目批复要求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指标。
年度目标:投资计划完成率达80%以上,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概算,年度征地移民工作平稳顺利,2018年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
附件:五河治理防洪工程2018年投资计划下达表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昌市水务局
2018年3月20日
抄送:市财政局。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