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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11-28 00:00:00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各乡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28.继续完善市场准入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

29.编制公布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职业资格和公共服务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务清单。

30.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实施公正监管。

3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监管机制,县级部门都要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2.加强信用监管和智能监管联动。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数据归集力度,强化系统运用,充分发挥监管平台在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联动监管、精准监管中的有效作用。

3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的曝光力度。

推进综合监管。

34.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县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整合、优化执法机构和职能,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监管体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统一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主体资格、文书、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和标识,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和案件管理系统等。建立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为主要成员的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县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完善执法督查、大案要案督办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牵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健全综合执法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县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8.进一步健全价格监管机构与价格职能机构之间的横向协同机制,密切协调配合,探索价格综合监管机制。

39.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探索审慎监管。

40.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监管方式,既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

41.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加强金融领域日常风险监测,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分析金融风险隐患,特别是产能过剩行业风险、银行信贷风险、房地产、担保圈和民间融资等风险。

42.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打假维权活动,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工作新机制。

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43.研究制定促进民间投资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清除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

44.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查地方保护和封锁垄断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和良性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县商务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清风”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46.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建设检验检测机构并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凡是法律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依法申请资质认定。

47.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稿颁布施行后,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办学。

提高“双创”服务效率。

48.推进创新型县区建设和“互联网+”行动的实施,贯彻落实关于降成本、去产能、优环境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进一步简化优化项目审批,营造“双创”工作发展良好环境。

49.着力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夯实“双创”基础。

50.建设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整合小微企业名录,培育、创建一批国家和省、市、县级创新创业平台和示范基地。

51.推进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整合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2.建立完善“三去一降一补”统计指标体系,开展“三新”专项统计调查,全面监测企业微观发展和新生市场主体情况。

53.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法律服务,为“双创”营造法治环境。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54.继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改革,制定《2016年县直单位新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目录》。

55.加大公共服务领域财政资金投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56.坚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原则,加强全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

57.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办医快速发展。

58.推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行的PPP模式,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举办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不断满足老年人养老和医疗的双重服务需求。

59.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业,促进民办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60.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各级中心办理,发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用,促进村便民代办点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61.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行政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扩大乐安政务服务网覆盖面,完善网上办事功能,年底前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有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向乡镇和村委会延伸。

62.制定《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乐安政务服务网运维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63.启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制定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明确共享平台、标准、目录、管理、责任等要求,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

三、工作要求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关键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勇于担当,不等不靠,积极推进本地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地生效。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排出时间表和进度表,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

强化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密切协作,协调联动,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严格督查考核。要加强对改革进展的督查考核,把政府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督查方式,完善考核机制,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简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

乐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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