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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时间:2017-11-29 00:00:00  来源:  作者:

2017年9月29日,县长江志坚主持召开了2017年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工业现场推进暨安全生产工作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各乡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要深化主体责任,做到企业负责人履职到位、管理队伍配备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尤其在国庆、中秋及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要对烟花爆竹、油气输送、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以及商场、超市、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一律关停,并责令限期整改。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有事及时报告,无事报平安。

二、会议学习了新《环境保护法》

会议指出,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务必清醒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正确理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转变发展观念与方式,把环境保护工作抓好、抓实。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学习新《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将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全过程,做到既保护绿水青山,又立足“绿水青山”创造“金山银山”。县环保局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增长环境保护知识,并学以致用,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会议审议了《黎川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会议原则同意该议题,由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恳请批准<黎川县乡权责清单上网公布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该议题,由县编办负责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批复执行。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各自权责清单,严格把关,确保对外公布清单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

五、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入推进我县殡葬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黎川县2017年度深入推进殡葬“治陋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呈送<关于建设生态安葬立体骨灰存放阁合作协议的请示》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殡葬建设工作,是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的重要举措,对树立绿色理念、引导移风易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殡葬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力协作,积极稳妥推进全县绿色殡葬建设工作。

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殡葬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度深入推进殡葬“治陋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会议明确:由马岖同志牵头,县民政局按照“教育引导、严格管理、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全县殡葬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殡葬“治陋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更加具体可行、有操作性的推进措施。由县民政局联合国土、城管、人社、财政等部门,明确“治陋治乱”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和具体要求,倡议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实行绿色殡葬。依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年度、有步骤地推进殡葬建设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转变传统殡葬观念,树立绿色殡葬理念,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浓厚氛围。成立殡葬“治陋治乱”联合工作组,由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着力提高殡葬“治陋治乱”专项行动的成效。

会议原则同意该议题,由县民政局负责修改完善,马岖同志把关后,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与县委常委会研究。

关于建设生态安葬立体骨灰存放阁合作协议

会议明确,由马岖同志牵头,组织县民政、发改、国土、环保和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合作协议进一步论证并修改完善后,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要求对调整后新城家园A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批复的请示》

会议明确:根据抚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和县专业规划审批小组研究意见,同意在不突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前提下,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53930.18平方米,容积率为1.949,绿化率为23.78%,建筑密度为24.43%。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关于拆迁户的安置问题,黎川琴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要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县水利局、古城办、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置户的思想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好矛盾纠纷;县公安机关要严厉执法,对无理取闹、恶意阻扰施工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该议题,以县政府名义批复执行。

七、会议审议了《黎川县黎泰线示范路景观建设和德胜镇、潭溪乡示范片“秀美乡村”建设EPC项目招标文件》

会议明确:同意黎川县黎泰线示范路景观建设和德胜镇、潭溪乡示范片区“秀美乡村”建设EPC项目招标文件,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招投标。该项目管理参照《黎川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由县委农工部牵头,县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点办、建设局及有关乡镇共同配合,测算好项目投资,尽快挂网招标,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该议题,以县政府名义批复执行。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两违”查处和市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请示》

会议指出,“两违”查处和市容市貌整治是今年“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的核心内容。建立“两违”查处和市容市貌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是巩固整治成果、维护城市开发管理秩序的有效举措,十分重要且必要。

会议明确:由陈华兴同志牵头,整合县城管局规划监察大队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力量,切实加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日常巡查监管与执法,并指导协助乡的综合执法工作;所需人员与资金由县城管局商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测算好。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考核及奖惩措施,严禁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工作调度、巡察督查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原则同意该议题,以县政府名义批复执行。

九、会议审议了《关于我县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该议题,以县政府名义批复执行。

会议通报了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议决事项督查落实情况。

出席人:江志坚 艾鹏华 吴胜兰 张春明 包芳蔚

陈华兴冯维良 全 安 章建华

请假人:崔明峰 马 岖 张永涛 王宇然

列席人:任元妹 曾 超

章建文 张 云 周海平 周晓书 胡朝平

赵忠敏 李 青

邓小强 段俊民 娄永林 邓宣强 邱 鹏

曾 卫 付 勇 付 童 邹国华 周建英

张国华 胡高斌 江林远 裘小英 胡银旺

卢金才 苏福根 王华根 鄢国平 邓发明

尧棒庚 崔卫霖 黄小辉 邱 武 赖义春

朱 伟 饶淑保 潘木旺 周建仁 许 瑶

余卉鑫 徐 衍 舒建军 余天禄 方建军

傅 强 甘贵安 甘文华 曾 波 颜红印

胡建辉 蔡小平 黄 飞 吴华辉 杨友辉

程木兰 全晓良 黄海辉 刘 真 吴才平

付晟娜 虞振宇 刘 芬 吴春莲 付 健

尧木花 黄智胜 王碧艳 易 晶 黄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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