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华山垦殖场,德胜企业集团,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黎川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7-2020年总体实施方案与2017年度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黎川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7-2020年总体实施方案与
2017年度建设方案
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今年中央、省、市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夯实农业基础、补齐农业短板、提高农业供给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根据《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和《黎川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快完成“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任务
指导思想
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发改、国土、农业开发、水利和农业等部门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为整合对象,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标准,建成一批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把我县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重要供应基地,为加快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科学合理编制我县2017-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与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统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2.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落实《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高标准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5.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3000元。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6.建管并重,良性运行。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探索委托养护、合同养护和承包养护等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发挥长久效益。
建设目标与任务
2017-2020年,全县建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6.1万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排灌方便、道路通畅、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二、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
黎川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黎川县,项目涉及黎川县下辖的15个乡,108个行政村。
黎川县2017-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表
序号
乡
项目实施村
建设面积
1
日峰镇
下桥、回上、篁竹、五一、新华、燎源、永兴桥、新荣、店前、点山、十里、联盟、连源、八都、十字等16个村
8500
2
德胜镇
黎明、东山、新店、德胜、茅店等5个村
7600
3
龙安镇
龙安、下村、宋洲、桃口、柘园、水尾、井戈、东堡、院前、下叶、王沙坑等11个村
7500
4
宏村镇
中湖、沙下、孔洲、光辉、丁路等5个村
1700
5
熊村镇
上街、下街、岭下、洙岩、际溪、中站、极高、坪、甘竹、桃上、邱源、张家岭等12个村
3200
6
洵口镇
洵口、下寨、白沙、石莲、皮边、渠源等6个村
4500
7
潭溪乡
三都、幸福、大芸、河溪、长洋、团村、文青、河塘、新庄、五星、芦陂等11个村
6800
8
荷源乡
荷源、资福、炉油、陈家、畲上等5个村
3300
9
中田乡
中田、河陈、营前、竹际、公村、黄源、飞源等7个村
800
10
厚村乡
厚村、大源、飞源、三源等4个村
900
11
樟溪乡
店上、中洲、东港、上源等4个村
1100
12
西城乡
新桥、河樟、樟源、丰南、五通、芦坊、梅源、余坊等8个村
2100
13
社苹乡
社苹、宏源、团星、前进等4个村
2700
14
湖坊乡
石陂、水湖、湖坊、营心、大排、枧源、塘坊等7个村
8700
15
华山场
洲湖、麻坑、华联等3个村
1600
合计
61000
项目将主要围绕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能力、综合生产能力、建后管护能力等方面,重点保障灌排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道路通行运输能力。
1.土地平整工程。本项目实施土地平整39914亩,其中条田修筑13万立方米、耕作层剥离与回填640万立方米、细部平整530万立方米、客土15万立方米。
2.灌溉排水工程。本项目灌排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型拦河坝5座、电灌站3座、斗渠34Km、农渠264Km、管道67 Km、斗沟36.6Km、农沟140m、水闸300座、农桥150座、水陂10座、涵管63Km、下田板7600座。
3.田间道路工程。本项目建设田间道路378km,其中砂石路面机耕路210km、硬化机耕路4.8km;砂石路面生产路120km。
4.农田输配电工程。本项目建设380V输电线路1800m、配电箱3处。
三、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估算
根据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下达任务计划,我县2017-2020年需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1万亩,年均建设任务为1.53万亩,根据财政投入补贴标准,需投入建设资金约18326.81万元。主要包括:工程费用16663.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90.9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0.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4.53%;预备费用834.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4.55%。
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投资估算表
序 号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估算单价
估算投资
一、工程费用
16663.2
土地平整
工程费用表
亩
39914
921.73
3679
1
条田修筑
m3
130000
31.00
403
2
耕作层剥离与回填
m3
6400000
2.40
1536
3
细部平整
m3
5300000
3.00
1590
4
客土
m3
150000
10.00
150
灌溉排水
工程费用表
8609.4
1
小型拦河坝
座
5
100000
50
2
电灌站
座
3
150000
45
3
斗渠
m
34000
330
1122
4
农渠
m
264000
110
2904
5
管道
m
67000
150
1005
6
斗沟
m
36600
340
1244.4
7
农沟
m
140000
25
350
8
水闸
座
330
6000
198
9
涵管
m
63000
100
630
10
农桥
座
150
13000
195
11
水陂
座
10
30000
30
12
下田板
座
7600
1100
836
田间道路
工程费用表
378800
4355.6
1
砂石路面机耕路
m
210000
90
1890
2
硬化机耕路
m
48000
330
1584
3
砂石路面生产路
m
120000
70
840
4
错车道
座
320
1300
41.6
农田输配电工程费用
19.2
1
380V输电线路
m
1800
100
18
2
配电箱
处
3
4000
1.2
二、工程建设
其它费用
830.60
1
项目前期工作费
按工程费用一定比例提取,不能超过工程费用用的2%
366.00
2
工程监理费
按工程费用一定比例提取
222.00
3
项目管理费
按资金管理办法标准提取
223.00
4
招标代理费等
19.60
三、项目预备费
833.16
合计
18326.96
项目建设资金筹措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来源为2017-2020年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不足部分拟通过农发行贷款解决。其中2017年建设任务1.48万亩,年度总投资4440万元。
四、项目实施进度与安排
项目建设期限
根据项目建设性质和建设任务,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4年,即2017年05月至2021年04月。
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自然气候及资金到位的情况,避开雨季和凝冻天气、抓住农闲季节,分年度实施。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前期工作阶段。5月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的摸底调查工作,明确有关乡镇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月31日之前,县高标办会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设计招投标工作。
2.实施准备阶段。7月20日前,设计单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7月30日前,县发改委完成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8月30日前,县财政局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9月中旬,县高标办会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工程施工及监理的招投标工作。
3.工程建设阶段。次年3月31日前,县高标办会同乡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及时收集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县挂点单位同步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的技术指导和把关工作。
4.验收审计阶段。次年4月30日前,由县高标办牵头,有关乡、各相关单位配合,完成县级验收;次年5月15日前,县高标办完成结算资料送审,结算资料由高标办、挂点单位审核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次年6月15日前,县审计局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
五、组织措施与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高标办负责综合协调、下达计划、督查调度、情况汇总及资料收集上报等牵头抓总工作,并负责工程测量、设计、监理及施工的招标;县财政局负责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筹集分配、专账管理,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监督管理;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申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等工作;各乡要参照县里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矛盾纠纷的调处。县农业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工程勘测、设计、制定方案,具体负责项目建设面积的落实、施工和监理合同的签订、工程质量的监管、施工进度的把关、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报批及结算、项目资料的建档。县农工部负责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农业农村综合考核。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开发办负责全县建设方案、工程设计及施工等技术指导和服务。
2017年度,县农业局负责潭溪乡高标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县农业开发办负责湖坊乡高标农田建设施工管理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德胜镇高标农田建设施工管理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龙安镇高标农田建设施工管理工作。
科学规划布局,集中连片推进
按照“新建为主、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高标准农田省级总体规划,编制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的全县2017-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经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更改,以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核心区、辐射区两类,核心区按《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要求统一组织设计,达到路成网、田成块、地平整、渠畅通、旱能灌、涝能排的建设目标,建成后功能齐全,管护到位,便于机械化作业和规模经营。辐射区重点新建或改造灌溉渠道、机耕道及水陂水坝等配套建设。
统一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
1.统一建设内容。在建设内容上,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8个方面的综合配套,重点在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配电设施、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
2.统一技术标准。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为确保工程标准统一,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确定设计单位,实现技术标准全县“一把尺”。
3.统一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县农业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县技术指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对工程技术和质量从严把关。施工程序须经工程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真正做到每个乡镇都有技术人员指导,每个项目标段都有专人监管,确保工程耐用、实用、美观。
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操作流程
1.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法人依照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相关招标工作,并签订代理合同,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确定设计单位后迅速进入踏勘、设计。设计、施工及监理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设计和监理可采取邀请招标或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
2.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设计单位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后,向县发改委申请设计方案审查;县发改委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及时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批复。
3.分片同步实施。鉴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资金量较大,工程质量要求高,施工时间较短,为便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可分片同步实施,分片不宜过大过小。
4.工程验收。项目达到竣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高标办申请验收,县高标办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工程验收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乡、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采取现场全面验收方式,对工程进行统一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不验收。
5.工程建设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县高标办负责衔接工程决算审计,县审计局及时出具工程审计报告。
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为第一副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农工部、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水利局、农业开发办、国土资源局、扶贫和移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小组。同时,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2.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也是我县当前及今后四年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筹谋划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力推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实施,全力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3.严格考核奖惩。县高标办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乡镇、单位要妥善解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目实施乡镇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建设任务与奖惩措施。县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在年度综合考评时实行加分,并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敷衍了事、进展缓慢、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在年度综合考评时予以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黎川县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