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麻源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吉安市简政削权十项重点改革工作方案》(吉府办字〔2016〕35号)要求,现将《万安县乡镇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主要内容。乡镇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权种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责任岗位、追责情形等。乡镇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公布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网站。
二、严格执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乡镇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要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建立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乡镇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单位提出,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
四、认真履行乡镇政府责任义务。各乡镇要结合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流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督查监管机制,确保乡镇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制度落地生效。
附件:1、万安县乡镇政府权力清单目录
2、万安县乡镇政府责任清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