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都县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都县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都县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县森林资源质量,根据《江西省赣州市低质低效林改造规划》和《赣州市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突出重点、依次推进,造管并举、科学改造原则,结合脱贫攻坚和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不断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构建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7-2018年度,全县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9.16万亩,其中:更替改造1.54万亩,补植补造2.55万亩,抚育改造1.2万亩,封育改造3.87万亩。通过改造,林分结构趋于合理,森林稳定性增强,生物多样性增加,抵抗森林火灾和病虫害能力得到提升,森林景观得到改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三、改造对象和改造重点
改造对象。具备以下特征的低质低效林,尤其是飞播马尾松低质低效林、崩岗等水土流失区域的低质低效林,以及没有适地适树形成的低质低效林:
1.林相残败,森林生态系统退化,生态功能低下的林分;
2.林分具有自然繁育能力的优良林木个体数量每公顷小于30株的林分;
3.林分生长量或生物量较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30%以上的林分;
4.遭受严重病虫、火灾等自然灾害,受害死亡木比重占单位面积株数20%以上的林分;
5.因未适地适树或种源不适而造成的低质低效林分以及经过2次以上萌芽更新生长衰退的林分。
改造重点。2017-2018年低质低效林改造重点区域包括高速公路沿线、高速公路出入口及连接线两侧第一层山或1公里可视范围内的低质低效林。我县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项目全部安排在宁定高速、昌宁高速、鹰瑞高速、石吉高速宁都段,在此基础上,高标准改造关键路段、重要节点的低质低效林;同时抓好国省主干道、城镇周边、水源地的低质低效林改造。
四、改造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综合应用以下方式实施改造。
更替改造。对火烧迹地、疏林地,遭受森林火灾、病虫严重危害、冻害以及不适地适树导致林木生长不良的低质低效林,采取更替改造,培育高效林分,提高森林质量。
补植改造。对因土壤瘠薄导致林木生长不良、郁闭度小于0.5,林下植被稀少的林分,特别是生态功能弱的马尾松低质低效林,采取补植乡土阔叶树,优化树种结构,培育针阔混交林,改良土壤结构,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抚育改造。对密度过大、林木分化严重、生长量明显下降的林分,主要采取砍杂、抽针留阔、抽针补阔、垦复、施肥等抚育措施实施森林抚育,调整林分密度、结构,改善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
封育改造。对郁闭度小于0.5的低质低效林、疏林地或有望培育成乔木的灌木林地,且立地条件及天然更新条件较好,通过封山育林可以达到较好生长效果的林分,实施在林中空地适当补植阔叶树的封育改造。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
举办高速公路沿线低质低效林改造技术培训班,培训技术骨干;各乡按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摸清高速公路沿线低质低效林基本情况;县低改办根据《宁都县低质低效林改造规划》和各乡调查摸底的高速公路沿线低质低效林基本情况,拟定《宁都县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把今冬明春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村庄山头地块;各乡镇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把改造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技术作业设计编制阶段
县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根据《实施方案》和《赣州市低质低效林改造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意见》,以小班为单位编制改造技术作业设计,确定改造方式、栽植树种、苗木规格和数量、主要技术措施和投资预算。
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阶段
召开全县低质低效林改造动员大会,对2016-2017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动员部署,乡镇签订责任状。10月份县林业局根据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履行好相关工作程序,选好施工队伍,落实质量保障措施。各乡镇落实好已纳入低改的山头地块,与农户签订同意低改意向书。11月-12月全面完成整地、施肥、回填;2018年1月-2月全面完成定植;3月-9月完成管护及抚育。各乡镇要按工作进度要求抓实抓好各阶段改造工作,确保改造成效。
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
任务完成后,全县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并上报自查验收成果资料至市低改办;县里根据自查验收成果对照《低质低效林改造考评方案》进行量化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总结表彰。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把低质低效林改造作为打好现代农业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逐级签订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调度。要落实低改的山场地块,确保施工环境,并落实好改造成果的管护责任。县林业局负责搞好低改的作业设计,履行好相关工作程序,依法依规选好施工队伍,并负责技术指导。各高速公路营运业主是高速公路网内绿化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做好网内绿化提升工作。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营运业主要协调配合高速公路网外低质低效林改造作业涉及的通行、交通安全等工作,为网外作业提供方便,主动培训施工队伍,确保施工安全。林业、果业、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油茶、果业、土地开发的监管。水保、矿管等部门要加强高速公路沿线水土保持、废弃矿山、采石场治理工作,合力提升高速通道森林质量。
加大资金投入。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科学搭配,立体栽培,多栽速生阔叶树,多栽观叶观花树,不断提高改造的生态、景观效果。要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相关专项补助资金,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山水林田湖低质低效林改造整合了省级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资金,其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按国家、省专项补助标准补助。
创新工作机制。要树立生态扶贫、林业扶贫的理念,把低质低效林改造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用好扶贫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政策,整合扶贫和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户林地改造。鼓励造林大户、公司企业、国有林场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承租、赎买贫困户林地,增加贫困户资产性收入或吸纳贫困户参与低质低效林改造整地、造林、抚育、护林等工作,让贫困户通过投工投劳增加收入;积极探索以村为单位,组建林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把林地集中起来,在股份配置上向贫困户倾斜,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经营的股份合作新机制,实现低质低效林改造和扶贫双赢。
坚持造管结合。在保护林农利益的前提下,将高速公路两侧第一层山或1公里范围内可视山优先调整为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调整有困难的,尽可能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鼓励公司或造林大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低质低效林改造,高速公路沿线遭冻害的桉树林要及时进行改造。坚持造管结合,全面加强改造后的林地、林木资源保护。加强高速公路沿线林地保护,除重点建设工程或民生工程项目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不得乱采乱挖,不得非法采石取土。加大高速公路沿线乱砍滥伐和破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严保护通道森林资源。加强高速公路沿线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强化科技支撑。依托市低质低效林改造技术专家组,成立以本县技术人员为主的技术指导组,加强低质低效林改造技术指导,分片指导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要科学编制作业设计、确定改造方式、选择适宜树种,制定整地、施肥、栽植、抚育等技术规范。有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的乡镇要保证有1名林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县林业局根据不同改造类型的技术要求,提前做好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的培训。鼓励国有林场、相关林业公司组建专业队伍,承包高速公路沿线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改造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
加强项目管理。要突出作业设计、整地质量、树种配置、种植效果等重点内容,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条件成熟时可积极引进有技术、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加强对低质低效林改造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管。切实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做到补之有据,补之有效,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要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和档案,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储存,做好档案备份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
强化督导考核。加强低质低效林改造督导,县低改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针对各乡镇在重点工作、关键节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县。县林业局要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全过程跟踪督导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上报工作进度、有关信息、材料。县里将把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现代农业攻坚战和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内容。
附件:1.2017-2018年度宁都县低质低效林改造建设总任务安排表
2.2017-2018年度宁都县山水林田湖低质低效林改造下项目建设任务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