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定南县2016年园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中有关园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奖惩办法,决定对2016年度用工服务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工任务数在100人以上且完成任务的先进单位
1.县公安局任务数180人,完成228人,完成率126.7%;
2.城区街道办任务数180人,完成188人,完成率104.4%;
3.龙塘镇政府任务数200人,完成204人,完成率102%;
4.县法院任务数108人,完成110人,完成率101.9%;
5.历市镇政府任务数200人,完成202人,完成率101%;
6.县招工小分队任务数130人,完成160人,完成率123.1%。
二、招工任务数在50-100人之间且完成任务的先进单位
1.县委办任务数59人,完成61人,完成率103.4%;
2.县纪委任务数93人,完成94人,完成率101.1%。
三、招工任务数在50人以下且完成任务的前五名先进单位
1.县台办任务数5人,完成6人,完成率120%;
2.县森林公安局任务数36人,完成41人,完成率113.9%;
3.县科协任务数18人,完成20人,完成率111.1%;
4.县统计局任务数32人,完成35人,完成率109.4%;
5.县土地房屋征收办任务数11人,完成12人,完成率109.1%;
6.县行管委任务数11人,完成12人,完成率109.1%。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为推进我县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定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