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发改委,赣州、龙南经开区经发局,瑞金经开区经财局,赣州综保区、蓉江新区经发局,赣州供电分公司:
现将《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第一批电能替代项目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时做好电能替代省级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根据赣能运行字94号、赣发改能源1190号、赣能运行字10号文件精神,电能替代省级奖励资金申报执行以下流程和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向县市区发改部门申报。
2、县市区发改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
3、县市区发改部门向市发改委正式行文申报省级奖励,附备案或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设备购置和安装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改造前后对比资料、项目真实性承诺函等材料。
4、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价并组织项目验收,形成项目验收报告、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5、市发改委向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申请报备。
请各县市区发改部门按照上述流程和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电能替代省级奖励,并于2017年3月7日前向我委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按时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根据赣能运行字10号、赣财经35号文件精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资金申报执行以下流程和要求:
1、业主单位引入第三方机构自行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并向县市区发改部门申报。
2、县市区发改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
3、县市区发改部门向市发改委正式行文申报省级补贴,附备案或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充电基础设施输出功率技术文件及形象照片、真实性承诺函。申报运营补贴的还需附运营方充电电量明细表并加盖公章、省级充电信息管理平台公示的充电电量数据材料。
4、市发改委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县市区申报的项目予以复核,并进行现场抽查,根据复核和抽查情况出具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5、市发改委向省能源局正式行文申请省级补贴。
请各县市区发改部门按照上述流程和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并于2017年3月20日前向我委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赣能运行字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