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豫宁街道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
鉴于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为做好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对成员单位职责进行明确。现就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确定的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武宁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夏清仁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李绍宁 县政府办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汪福箭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成 员:张欢欢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向平安 县教育体育局书记
蒋 义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钦云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办主任
林晓波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王 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 炜 县司法局副局长
郑传先 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先明 县建设局人武部长
肖付宁 县城市管理局工委主任
刘路明 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张友胜 县农业局副局长
刘 勇 县商务局副局长
周春琳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彭 勤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黎 军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蒋 勇 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姗姗 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葛 剑 共青团武宁县委副书记
彭建军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盛广平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由盛广平同志兼任。
二、武宁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
共同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本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本系统艾滋病防治规划;组织开展本系统职工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调研和督导;承办防艾委议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职责
1、县委宣传部
协调和指导各新闻广电部门,将宣传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作为各新闻媒体的重要任务,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力度。
2、县财政局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安排应由区本级财政承担的艾滋病防治经费,并和有关部门一起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益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艾滋病防治规划、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3、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参与制定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规划,并负责将其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助加强我县艾滋病防治机构的学科和能力建设。
4、县教育体育局
负责在辖区内各类成人教育学校、普通中学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并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健康教育年度计划,开课率在100%。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青少年学生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孤儿就学的政策。
5、县公安局
负责依法打击卖淫嫖娼、吸食贩卖毒品、聚众淫乱、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被监管人员艾滋病检测咨询工作;开展公安民警艾滋病职业暴露自我防护培训;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违法犯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
6、县民政局
落实艾滋病患者及致孤儿童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政策;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心理辅导工作。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
7、县司法局
做好被监管人员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被监管人员艾滋病检测咨询工作;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做好艾滋病患者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开展司法民警艾滋病职业暴露自我防护培训。
8、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协助做好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艾滋病患者医疗保险政策;支持艾滋病患者开展生产自救,依法保障其合法就业权益;落实国家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9、县建设局
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列为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
10、县城市管理局
支持在社区、公共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为相关部门在城市公园、广场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相关部门利用城市户外媒体张贴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
11、县交通运输局
做好车站、客车等公共场所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12、县农业局
结合农业送科技下乡活动和农民教育培训活动工作,做好农村居民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13、县商务局
做好出国劳务人员等出入境人员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结合文化下乡活动做好农村居民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将宣传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作为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重要任务,加大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力度。
15、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加强对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治疗药品、诊断试剂及安全套等预防用品的质量监督;负责对辖区内血液制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加强对涉及艾滋病防治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医疗服务的广告及相关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私营企业会员单位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嫖娼、卖淫、吸毒、贩毒活动,加强对娱乐和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
16、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
17、县总工会
组织和动员全县职工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依法维护职工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18、 县妇女联合会
组织和动员妇女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做好妇女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维护妇女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19、共青团武宁县委
组织动员青年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好专职团干部、团员青年、广大青年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维护全县青年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20、县红十字会
协助政府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动员红十字会员和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开展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参与对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开展的救助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
21、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加强公共场所、社区的宣传教育;开展艾滋病宣传示范乡创建活动;加强流动人口、青少年、妇女、被监管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突出重点,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开展对吸毒人群的综合干预,扎实推进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减低艾滋病和毒品的危害;扩大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加强血液安全管理,预防艾滋病医源性传播;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扩大治疗覆盖面,提高治疗水平和可及性;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服务和管理,全面落实关怀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全面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落实国家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开展艾滋病职业暴露自我防护培训;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和育龄人群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