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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府字〔2016〕7号 关于同意将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新妙湖大道以东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6-10-11 00:00:00  来源:  作者:

都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新妙湖大道以东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的批复

县规划局:

报来的《关于恳请将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新妙湖大道以东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请示》收悉,根据九江市发改委《关于抓紧报送申请2016年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县芙蓉山工业园区建设都昌县公共实训基地。该项目拟选址县芙蓉山工业园区新妙湖大道以东、青花路以北,用地面积约15亩。根据项目性质需要,同意将该项目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请你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都昌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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