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电子化交易和监管为手段,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
工作任务。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由政府推动建立,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具有涵盖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必要的交易场所,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提供综合服务的系统。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应遵循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公开透明、资源共享,完善服务、创新监管,切合实际、统筹推进的原则,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推进行业交易机构整合、县乡交易平台和机构整合、电子交易系统整合,推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林权交易,以及房建市政、水利、交通、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统一规范的平台进行交易。
工作目标。坚持以“管办分离、统一平台、强化监管、整合优化”为工作总目标,加快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全面完成行业交易平台的机构业务整合。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形成规则统一、服务高效、规范透明、管理顺畅的交易平台体系,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公共资源“场外无交易”。
二、完善组织机构
成立工作协调机构。市政府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小组,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市发改委主任担任,市编办、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
加强管理。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要充分贯彻执行国家、省、景德镇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同时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综合考核,并会同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对中介代理机构、综合评标专家进行考核评价。
三、改革监管体制
改革监管机制。 全市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的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行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监管体制。逐步推进综合监管改革。
明确监管职责。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卫计、环保、国资等监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行政监督部门与监察、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依法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腐败案件。审计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及平台运行的审计监督。市公管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日常监督。
创新监督方式。运用大数据手段,实施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督,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对诚实守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要依法给予奖励,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要依法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建立专家黑名单制度,强化专家责任追究。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和人员自律机制。
四、整合交易资源
整合平台层级。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平市分中心,在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平市分中心中设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部,从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整合场所资源。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场所建设,确保交易场所满足交易开标、评标、交易验证以及有关现场业务办理的需要。整合过程中要避免重复建设,严禁假借场所整合之名新建楼堂馆所。在统一场所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和电子化网络条件下,社会力量建设并符合标准要求的场所,可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以利用。
五、健全运行机制
贯彻落实规则。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要贯彻执行好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市行业监督部门要及时对地方和部门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进行清理,清除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清理过程和结果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公开共享。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加快建立市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对市场主体通过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实现登记注册共享的信息,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要求企业重复登记、备案和验证,逐步衔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验证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共享互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能,公开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核、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参与主体信用信息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强化平台服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服务定位,公开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市场主体以及第三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等中介服务,不得行使行政审批、备案等管理职能,不得强制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平台交易,不得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乐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与依法设立的专业服务机构加强业务衔接,保证法定职能正常履行。要规范平台和监督部门服务行为,取消采取审核招标及拍卖文件、出让方案等实施的行政审批,纠正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等不合法行为。贯彻落实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六、强化保障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整合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清理整合工作完成前,要保障原交易市场正常履行职能,实现平稳过渡。
落实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认真研究、逐条落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编办要加强协调,抓紧做好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平市分中心成立工作。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妥善处理好所属行业交易机构职能整合后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和业务衔接等工作。市财政局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的运行。
严格督促检查。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市政府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加强指导和协调,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积极有序的工作合力,确保全市公共资源平台整合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名单
附件
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协调推进小组名单
组 长:张汉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方克华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宁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吴雪生 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吴流树 市编办副主任
王华生 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甘 丰 市发改委副主任
朱小平 市工信委副主任
刘 勇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徐志华 市国土局资源副局长
胡水林 市建设局副局长
汪珍仁 市规划局副局长
汪伟星 市房管局副局长
汪小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江 萍 市水务局副局长
陈 瑛 市防火办主任
吴 剑 市商务局副局长
徐贵明 市卫计委党委委员、人民医院院长
何礼林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峰 市国资委副主任
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华生同志兼任,甘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中的日常工作,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