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府办字73号
关于成立横峰县三农气象服务专项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兴安街道办事处、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横峰县气象灾害防御和乡村气象服务专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县气象灾害防御和乡村气象服务专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文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叶战钢 县气象局局长
李惠民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叶 华 财政局武装部长
滕忠顺 县林业局副局长
于贤松 县科技局副局长
李章华 县国土局副局长
史国龙 县水利局副局长
夏怀兴 县农业开发办副主任
毛其友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胡桂英 县民政局副局长
占桂华 县电信公司副经理
黄兆云 县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黄兆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点问题。
组织编制,实施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制定县级农业气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
研究全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
部署农业气象观测网络系统建设,建立广泛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负责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农业产业调整、农作物新品种项目引进进行许可性认证;负责组织实施雷电灾害防御及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各成员单位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县科技局:负责对现代化农业气象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将专项建设工作列入科技进步项目进行申报。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气象灾害灾情信息。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试点工作所需资金,制定资金筹措具体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信息;督促相关人员实时接收和转发气象预警信息;会同气象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防汛重点区域、重点地段水位等信息;督促相关人员实时接收和转发气象预警信息。
县农业局:负责提供全县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资源区划等信息;建立健全农业气象应急响应机制。
县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生产、森林防火等信息;督促相关人员实时接收和转发气象预警信息。
县文广新局:负责插播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等信息,做好试点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县农业开发办:负责提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生产产业重点项目信息。
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根据气象灾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乡村气象服务专项建设的具体工作。
四、技术专家组成员
组 长:叶战钢 县气象局局长
副组长:张狄青 县农工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郑 伟 县农业局总农师
禇怀亮 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饶 麟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鸣忠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刘贤波 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兆云 县气象局副局长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