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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6-03-01 00:00:00  来源:商河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商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

商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山东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新型农民培训项目的通知》(鲁农财字〔2014〕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尽快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县粮食、蔬菜稳定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保障我县粮食和蔬菜产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原则。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程,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各届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共同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

(二)坚持深入调研,稳步推进原则。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全新的涉及制度创新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考虑我县实际,尊重农民意愿,稳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

(三)坚持服务产业,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我县粮食、蔬菜产业发展,根据需求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增加农民收入,确保我县粮食、蔬菜产业健康发展。

(四)坚持示范引导,注重实效原则。针对不同的产业特点,分产业、按生产环节扎实开展培训,着力抓好示范引导作用,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根据我县实际,选择粮食(小麦)、蔬菜(甜椒、黄瓜、大蒜等大棚菜和陆地菜)产业为示范产业,从粮食、蔬菜两大产业中选取200名农民(其中小麦产业100人、蔬菜产业100人)作为培育对象,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的职业化农民。

(二)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

1、认定管理办法。根据生产经营型按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前我县农业生产现状,根据年龄、从事农业生产的时间、接受农业教育培训的经历、生产经营规模和效益等,制定我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新型职业农民准入及退出制度,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

2、扶持政策。针对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需求,探索制定包括土地流转、农业设施建设、农村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扶持政策,将国家、省、市、县支农惠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

3、认定新型职业农民200名。按照新制定的商河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组织评审认定200名新型职业农民,并对社会公布,享受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

(三)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

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认定管理办法、扶持政策三位一体的商河县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底前)。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按要求确定培育对象。

(二)实施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对确定的培育对象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按要求评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三)完善阶段(2015年1月-6月)。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提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要求每季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问题随时上报。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新型农民培训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要求,实行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

(三)加强政策引导。对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政策、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扶持,并制定具体办法。强农惠农政策向已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针对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培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成效和典型事例,营造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积极性。

附件:商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商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霍仁禄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东武 县农业局局长

朱清国 县外侨办主任

成 员:李章兵 县发改委副主任

刘宁晓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张茂祥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加民 县教体局副局长

赵健群 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宋其梁 县农机局副局长

郭建义 县畜牧局副局长

陈兰广 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苑传佑 县农业局党委委员

孙加奎 县人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苑传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负责同志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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