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泉州市“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结合我区第三产业发展现状,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二次创业”为契机,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区、港区功能完善,按照“市场调节为主、政府推动为辅”的原则,组织实施“服务业现代化工程”,加强规划引导,培育龙头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载体建设,扩大对外开放,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
二、发展目标
围绕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力争增长12%以上的目标要求,2012年我区第三产业相关指标安排如下: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
2、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28.48亿元;
3、新增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10个;
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幅为10.8%;
5、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幅为13%;
6、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幅为11%;
7、金融业增加值增幅为17%;
8、房地产业增加值增幅为7.2%;
9、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幅为12.2%;
10、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幅为11.8%。
三、主要考核目标及责任单位
四、主要任务
1、分类管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服务业重点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法,着力抓好100个第三产业项目建设(总投资297.11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48亿元)。重点推进和跟踪列入市级重点推进和跟踪的22个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投资9.27亿元),强化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序时进度推进;同步加快78个第三产业重点项目的规划、招商和建设,已动建的要加速,未开工的要抓紧促动建,全面推进我区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分级管理的责任单位和挂钩领导,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细化落实保障服务。
2、加速集聚,建设服务业密集区。重点推进总部经济区、中影万星影城等商贸中心项目建设,发挥中心城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打造一批服务业集聚区,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机构入驻商务楼宇,培育中心城区商业圈。鼓励各镇规划建设镇级商业中心区,加快推进涂岭镇、前黄镇2个小城镇,界山镇、南埔镇、后龙镇、峰尾镇等4个镇区综合开发项目,培育镇区商业圈。
3、完善配套,发展商贸流通和餐饮业。一是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扎实推进十大商贸中心建设,积极引进新华都、沃尔玛等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加大推进湄洲湾农产品交易中心、华龙国际家俱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十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工作,健全商贸流通服务体系;扎实推进“万村千乡”;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新型业态,促进商贸流通提档升级。二是加快发展餐饮服务业。加快推进红星五星级酒店、荣誉大酒店等十大酒店项目建设和招商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促进城市品位提升、优化我区第三产业的投资环境。积极推广饮食文化,打造地方特色小吃品牌,办好涂岭猪脚节。
4、提升品质,推动房地产业繁荣发展。加快城区小区建设,切实做好华泉小区、润邦地产等十大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结合“三旧改造”,重点推进柳山、聚福、锦川、双锦等十大综合片区开发和龙山旧村、荷池旧村改造,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积极探索物业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5、扶优扶强,培育现代物流业龙头企业。规划建设洋屿、沙格、前黄、南山片区和涂岭道口“五大物流园区”,重点推进湄洲湾港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5-6#泊位、方通港口储运工程等十大码头,以及环球伟业化工品物流基地、隆汉物流等十大仓储项目建设,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支持物流企业(园区、项目)参与国家、省级行业等级、先进评选认定。
6、转化延伸,培植第三产业企业主体。开展制造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试点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分离服务环节,组建企业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专业化服务企业。推动电信信息化、移动信息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全力争取石化行业阀门检测中心和福建石油化工检测中心两个国家级中心尽快落地。督促推动无证服务性企业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积极引导和推动新增10家以上限额以上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支持从事第三产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转制为具有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申报一般纳税人资格。加快发展金融保险和物业、咨询策划等新型服务业,成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和1家典当行,支持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落户,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7、更新理念,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传统服务业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和现代商业模式,鼓励商贸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发展电子商务。借助异地商会,拓展国内营销网络,提升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水平。鼓励企业承接采购、销售等相关外包服务,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支持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开展创新,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或专柜。扶持发展旅游,推广旅游与科技、文化、会展、商贸、工业等融合发展模式。强化前期设计,促进文化创意环节形成新的商业模式。
8、强化招商,提高对外合作开放水平。把第三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二次创业”和珠三角民企对接、“6.18”、“ 9.8”等三维对接招商活动,坚持大招商、招大商的工作思路,抓好签约项目落实,增强第三产业发展后劲。重点抓好总部经济区二期、泉港“Europe之旅”创意产业园,以及公园、物流园区、酒店、旅游等项目的宣传推介、招商引资,吸引大企业、大财团到我区投资。鼓励和引导省内外民营资本到我区投资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各类服务业项目。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企业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业发展。
9、完善政策,推进第三产业规范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重点产业梳理工作,强化服务业支柱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支持和引导第三产业重点行业组建行业协会。适当放宽服务业企业经营场所条件,试行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制度。扩大服务性企业税收按实征收覆盖面。加强对娱乐业企业的税务归类确认和娱乐场所的税收管征,将酒店附带的娱乐场所的税收归入本行业内征收。鼓励专业市场、商贸专业街设立统一的集团化公司,实行交易额集中核算。加强外挂车辆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运营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把外挂车辆引回泉港。
四、工作措施
1、加大项目跟踪管理。各镇(街道)作为辖区内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主要责任单位,参照区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落实重点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区 “五大战役”办公室要加强项目跟踪推进、管理服务和检查督促,于每月28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告“五大战役”办公室。
2、抓好扶持政策落实。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结合“二次创业”,和“三旧”改造,加快制定出服务第三产业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第三产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
3、提供急需的人才保障。全面实施“新泉港人”战略,积极引进相关人才,依托第三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合作,建设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大力培养引进一批引领作用明显的第三产业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的第三产业专业人才,特别是要大力培养引进现代物流业人才。
4、完善第三产业统计体系。建立第三产业部门统计工作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第三产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制度。建立第三产业支柱产业统计制度,调查摸清我区规模以上第三产业企业数据以及行业分布情况,完善第三产业统计基础数据,加快建立健全反映服务业发展特点和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服务业考核体系建设,做好总量监测和评估工作,逐项分解发展服务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逐项落实到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促进我区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5、营造浓厚发展氛围。区广电局及相关宣传媒体要加强宣传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以及我区出台的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宣传全区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政府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实施步骤
全区“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3月中旬)。起草制定《泉港区“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内容进行立项分解。成立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提出2012年全区拟实施第三产业重点项目。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下旬)。召开全区“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动员大会,部署“第三产业发展年”工作任务。在泉港电视台、泉港新闻网等媒体开展“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系列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12月)。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结合自身承担职责分工,制定出台本辖区、本单位落实“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的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3年1月)。结合年度绩效考评及“五大战役”考评,开展“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目标任务考评工作。对“第三产业发展年”进行总结,查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六、组织领导
1、成立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区“五大战役”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第三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和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相应建立健全第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2、结合“五大战役”活动,将第三产业项目纳入“五大战役”考核,建立季度督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制度。实行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对未完成计划时序进度的在全区进行通报。
3、加强对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第三产业发展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结合“五大战役”考核,把第三产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责任主体的依据,将考核结果报区政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