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经信函〔2018〕29号
各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请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组织本辖区新材料企业上报2018-2022年间在建、拟建新材料项目情况,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于4月12日前上报市经信委,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
东经信函〔2018〕29号
各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请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组织本辖区新材料企业上报2018-2022年间在建、拟建新材料项目情况,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于4月12日前上报市经信委,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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