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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17-12-06 00:00:00  来源:  作者:

报来《关于呈报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报来《关于呈报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路网结构,提升沿线人民群众出行的便捷性,带动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

项目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参与该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许昌市交通运输局、漯河市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信阳市交通运输局,待项目社会资本方确定后,我委将依法变更项目法人。

二、路线走向

项目起点位于许昌市西南、永登高速与兰南高速交叉处,向南经榆林乡东,在石庄附近预留建安互通式立交,至繁城镇西上跨颍河;路线转向东南,至大郭乡东北与G344相交;继续南行,在裴城镇东上跨孟平铁路,至新店镇西上跨沙河,在莲花镇东与G329相交,上跨澧河后与宁洛高速相交,至问十乡附近上跨漯舞铁路,在问十乡东与S323相交;至西平县权寨镇西南与S222相交,在杨庄东与G345相交,至玉山镇东与在建的周南高速相交,在阳丰乡西与S328相交;路线向南至文城乡东与S241相交,然后上跨汝河,至臧集村西与S331相交,路线沿蚂蚁山西侧山脚布线,至蚁蜂镇东与G328相交;以隧道穿越黑石岭,路线折向东南,至横山水库南侧与新阳高速相交,在瓦岗镇东与S332相交,继续向东南经张冲水库西南,然后折向南以隧道穿越高石脑山;沿溱头河东侧向南,至薄山水库西北上跨薄山水库,向南与S223相交;经邢集乡西侧,与在建的息邢高速相交,向南连接沪陕高速,到达项目终点。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项目全长约171.838公里,全线设互通式立交16座,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5座;新建大桥56座、隧道8座 ;设服务区4处,养护工区3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桥隧管理所1处。配套新建驻马店西互通立交连接线1.13公里,改建蚁蜂互通立交连接线9.99公里。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起点至K118+000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K118+000至终点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2条连接线均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5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30.8亿元。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中包含建安互通式立交预留配套资金3957万元。待条件具备后,建安互通式立交项目依法依规另行审批实施。

五、同意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实施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法择优确定项目社会投资方。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7年11月10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招标代理机构

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许昌市交通运输局、漯河市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待依法依规确定项目法人后,按照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履行招标程序。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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