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今冬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大造林大绿化工作部署,各乡镇、各单位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力开展通道造林绿化,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确保绿化效果,加强新栽幼树管护工作,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缺档断带问题
实地督查过程中,发现各乡镇、各路段都不同程度的缺档断带问题,主要原因是立地条件差或土地流转困难。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深入田头地块,深入每个相关农户,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完善土地流转手续,高铲低平,确保通道造林全线相连,增强景观效果。
二、严格技术标准,抓好措施落实。
一是严把整地关。整地方面存在整地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主要是树穴较小、需要换土而没有换土就栽植的现象较多,极易造成苗木死亡或成活后生长不良,形成“小老树”,严重影响景观效果。要求各乡镇严把整地关,整地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栽植,米径10厘米以上苗木树穴不低于1米见方,米径5厘米以上苗木树穴不低于60厘米见方,立地条件差的地方必须进行换土,换土比例不低于3倍的土球体积,确保苗木栽植后能正常生长。
二是严把苗木关。苗木方面主要存在粗度不够、分枝点低、树冠形状差、土球过小等问题。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不得改变树种和降低苗木规格,确保所栽苗木达到米径在5厘米以上、分枝点1米以上、树干通直、冠形圆满的标准,所带土球直径不低于1比8的比例,即米径10厘米的苗木土球直径不低于80厘米。
三是严把栽植关。栽植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栽植过深或过浅,苗木没有分拣,用尼龙绳和胶布条缠绕土球的,土球包装物没有剪开等。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方案,栽植时对苗木进行分拣,将苗木粗度一致、分枝点相近、冠形相同的苗木栽植在一起,确保在之后的美观效果;要严格把握栽植的深度,原则上栽植封土后与地面平;栽植时要保持土球完整,栽植后要剪土球包装物,特别是尼龙绳和胶布条,有利于苗木生根成活。
四是严把管护关。实地踏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路段栽植后没有浇水或浇透水,大规格苗木没有支撑或支撑质量较差,大部分苗木没有进行修剪等问题。要求各乡镇要尽快对所栽树木进行浇水,要确保浇足浇透,然后封土防冻;对米径8厘米以上大规格苗木要立即进行有效的支撑固定,防止被风吹动,影响树木成活,支撑材料要采用杉木条,接地端要用地钉固定,上方要用胶布条与主干固定,真正起到固定支撑作用;同时,采用无纺布对苗木主干进行包缠,减少水分蒸发和树干损伤,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苗木进行修剪,玉兰修剪采用截头和疏枝相结合的方法,主干枝剪去1米,侧枝剪去50厘米,内膛枝根据树冠的饱满程度剪去30%——50%;红叶石楠苗木在保持树高一致的前提下,截冠不低于20厘米,在保持树形一致的前提下,疏枝疏叶40%——60%。
要求各乡镇对栽植的苗木按照上述要求逐一进行检查,苗木不合格的更换合格苗木;整地不合格的要将苗木挖出,整地合格后重新栽植;没有修剪或修剪不合格的,重新进行修剪;没有支撑或支撑不合格的重新进行支撑;交通、公路等单位所栽树木,与设计树种不一致的要更换树种。
三、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造林责任
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推行造林、管护管理责任制,创新机制,做到造林、管护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牢固树立“三分造、七分管”的科学造林理念,按照包栽包活、责任到人的管护责任体系,确保“栽得上、管得好、护得住”。
四、严格林业执法,保护绿化成果
各乡镇要认真宣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及时制止毁林事件,防止人畜损坏,确保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成一片。同时加大对新造林木管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依法护林的理念,切实保护好造林绿化成果。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