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民办教育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
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的决定
汝政〔2016〕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各民办学校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化教育需求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各民办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郑州一中汝州实验中学等40个先进集体、常玲鸽等150名优秀教师、秦利平等29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各民办学校以他们为榜样,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建设生态汝州、智慧汝州、健康汝州、文明汝州、幸福汝州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汝州市民办教育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