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汝州市委办公室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2015年7月27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汝州市委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汝发〔2015〕11号)精神,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1.到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均增长20%以上,达到1000家以上;返乡农民工创业年均增加100家以上,达到300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各类创新型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建成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200家;各类市场主体年均增长13%以上,达到28000家以上;电商企业年均增长100%以上,达到100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创新工程,提升产业竞争力
2.围绕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创业创新。结合我市现有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工艺陶瓷等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动员汝州企业家、外地投资创业者及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企业的改制、重组、合伙、参股和扩大规模等,以注入资金、引进先进管理手段和高新技术等推动汝州支柱产业的转型升级;支持投资创办高成长性企业,形成新的支柱产业。鼓励支持在办学、行医及商业等传统服务业和咨询、设计、投融资、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方面创业创新。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及汝南产业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3.结合农业农村发展创业创新。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结合实施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龙头企业带动工程和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鼓励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等带动创新创业。允许跨区域联合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产自销农产品免予工商登记。瞄准农业新业态,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创业空间。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乡镇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校舍和批发市场,为农民创业创新提供孵化服务,按照标准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的农民众创空间和农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及温泉特色商业区建设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工商局,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平台创新工程,加快构建众创空间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充分利用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与阿里巴巴、喜买网、云书网、佰德网、拍拍网、京东、易迅网、天猫等知名电商平台的合作,为创业人员提供可选择的互联网平台。启动阿里巴巴跨境贸易、农村淘宝、淘宝拍卖会、阿里巴巴网商贷等项目,带动我市特色门店、老店、小作坊依托电子商务升级成为知名品牌店、连锁店、加盟店等。电子商务企业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在此基础上,年交易额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金额增加1万元,最高奖励10万元。对引进落户汝州电子商务生产企业,投资在500万或年交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按照3元/m2/月的标准给予房租的同等额度奖励(免交房租的不予奖励),并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资助。企业建立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创新商业模式以及建设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化项目,经商务局认定核准的,按项目实际投资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于自主开发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且注册会员首次超过5000户、10000户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市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在享受上级扶持政策的同时,市政府一次分别给予行政村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于开展跨境业务的电商企业,年销售额首次实现超过10万美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互联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委,各乡镇、街道。
5.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建设。抓好“互联网+”电子商务产业园、汝南产业集聚区仓储物流基地(含农民工创业园区)、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生产基地等园区建设,吸引更多的知名电商、实体企业进驻汝州。各乡镇街道、各园区要结合自身特点,承接和拟承接创业人员(企业)入驻,做好对接服务工作。支持利用闲置厂房、小区等其他场所,不改变土地用途,用于电子商务企业集聚、电商生产基地等。
牵头单位:市“互联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各园区,各乡镇、街道。
6.建好创业创新平台载体。重点支持“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汝州制造、“互联网+”政务等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众创空间试点示范建设,依托中原数据基地大数据中心,与北京海置科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关村创业大街)合作,建设汝州“互联网+”众创空间。建设“科创通”创新创业科技服务平台,到2015年底,集聚100家以上创业企业、1000个以上创业团队和创业者,整合全市服务机构,提供200项以上服务产品。建设汝州市“互联网+”孵化器信息平台,到2015年底,覆盖全市孵化器和大学生创业基地50%以上,覆盖孵化企业30家以上。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众创汝州”创新创业平台,打造由线上平台、TMT(科技technology、媒体media、通信telecom)创新孵化器等共同组成的综合性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云工业”平台,2015年底平台入住企业用户达到100家以上,到2017年底,实现平台入住企业用户达到1000家以上;开展1家以上智能制造企业示范。建设覆盖全市的健康大数据互联平台,逐步实现统一门户及移动互联网的APP。推进全市无线WIFI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互联网+”管理中心、科技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金融办、人行汝州支行、银监办、卫生局、教体局、市委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汝南产业集聚区、汝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中心区、科教园区、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互联网+”电子商务产业园等。
7.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由市科技局牵头,在“互联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立汝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确定专门的孵化运营团队,实行市场化运营。建立创业创新导师团队,完善“苗圃+孵化+加速”孵化服务链条,把汝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成产业整合、金融协作、资源共享的创业孵化示范区。到2015年底,形成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展示平台100个,创业展示厅1个,创业苗圃3-5间,孵化车间2个,综合服务车间1个,公共服务平台车间1个。制定汝州市孵化器管理办法,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对企业和民营资本建立的科技孵化器达到省级、国家级标准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的运营补助。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工商局、财政局、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