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33项和保留66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要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