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祥政〔2016〕65号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祥符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祥符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8月29日
祥符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9号令《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专项治理活动要以集中整治B超市场、整治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整治医药市场、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和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任务,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的“两非”行为,在全区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密布控,逐步形成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良性机制,确保完成2016年底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0.25以下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严肃查处“黑诊所”、游医以及医疗机构人员等从事“两非”的行为。
严肃查处“两非”中介。
严厉打击B超和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加强B超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
对本辖区所有个体诊所从业者签订不做胎儿性别鉴定和引流产为内容的目标责任书。
对全区卫生计生系统B超从业人员、分管超声、血液检查、终止妊娠负责人全员培训一次。
三、职责分工
全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由区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区公安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妇联共同组织开展。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计生部门: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抓住卫生、计生机构合并的契机,整合资源、共享信息、摸清底数、分析形势、找准问题、明确职责,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业务单位,形成合力。要在全区迅速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活动,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是从源头治理,签订“三包一”目标责任书。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乡镇计生办干部、村委会负责人、村委会计生专干三人联合与辖区内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签订孕期禁止“两非”行为责任书。教育持生育服务证妇女依法履行责任,禁止“两非”行为。包保责任人要为持生育服务证的孕妇提供孕程全程服务,孕情消失的,包保责任人要及时报告区卫生计生部门,协助查明原因。属“两非”行为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包保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其责任。二是建立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共享、共同审核把关机制。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同时,要将出生人口实名登记信息及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每月提供给区卫生计生部门。三是加强对相关部门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区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医院、卫生院、妇幼保健院、计生技术服务站从事B超检查、染色体检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等相关人员进行“两非”知识和相关法律和政策培训,区卫生计生部门要与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站等签订禁止“两非”行为责任书;各医疗机构与相关科室及相关医务人员逐级签订禁止“两非”行为责任书,一旦发现“两非”行为,逐级逐人进行倒查,追究责任。四是完善相关制度,抓好制度落实。建立统一的B超购买、登记、注册制度,建立终止妊娠药物出入库制度,建立从事人工终止妊娠医务人员和从事B超操作、染色体检测医务人员禁止“两非”行为制度,实行严格资质审定和持证上岗,签订岗位责任书。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制度落实,确保禁止“两非”行为取得实效。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卫生、民政、工商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对工作中发现的“两非”案件中介和从事“两非”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并配合查处;对有关部门移送的“两非”违法犯罪线索,逐一组织核查,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溺弃残害和拐卖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两非”广告;会同相关部门对违规经营相关医疗器械和药品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以合法注册为掩护,开展“两非”中介业务的企业个体,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及可能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相关医疗器械销售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妇联部门: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觉抵制“两非“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此项专项行动从2016年8月底开始至2016年12月结束,分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部署阶段。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16年9月5日前报区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治理阶段。各部门在自查基础上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惩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组织人员进行调研督导。
督查评估阶段。集中整治“两非”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制定完善集中整治“两非”的工作措施,持续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确保年底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值以内。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落实曝光通报制度,对行动不力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
六、具体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负责、对民族未来负责、对事业负责的高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把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治理力度。努力减少区域内“两非”问题的发生,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的合力格局和长效机制。
突出重点,严厉查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落实各自职责,密切协作,及时通报信息,联合执法,解决“两非”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人员处理难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和调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核查,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
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普遍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参与热情显著增强。全区卫生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各乡镇卫生院和计生办要有醒目的严禁“两非”标语。通过开设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两非”行为的危害和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9号令、《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国家和省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单位和人员受到处罚情况,震慑犯罪分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两非”行为。
附件:1、祥符区持证对象“三包一”合同书
2、祥符区B超操作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祥符区B超操作人员岗位责任书
4、打击“两非”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