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操作流程
提供咨询→受理申请→项目审核及计划编制→计划下达→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申报→资金拨付。
二、 流程中各环节简要说明
1、提供咨询
区经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并提供咨询。咨询内容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扶持的方向、扶持的条件、操作流程等情况。
2、受理申请
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每年12月底前,将各企业提交并经办事处初步审核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区经信局办公室。
3、项目审核及计划编制
区经信局办公室将各办事处上报的项目申请汇总后,汇集局相关科室的意见,汇同区财政局编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经经信局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区财政局备案。
4、计划下达
区经信局每年4月底前将当年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下发各办事处及相关企业。
5、组织实施
节能降耗工作由相关企业组织实施,相关办事处协调配合,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给予业务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及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由相关企业组织实施,相关办事处协调配合,区经信局信息化产业科给予业务指导。
6、项目验收
每年12月上旬,由局经济运行科和信息化产业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出验收建议,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财政、审计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7、资金申报
区经信局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验收的情况,由经济运行科、信息化产业科提出专项资金扶持建议,由办公室汇总,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8、资金拨付
区经信局办公室根据区政府领导的审批意见,负责协调区财政局及时足额地将专项资金拨付到相关办事处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