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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7年度全县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时间:2018-02-26 00:00:00  来源:通城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

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7年度全县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隽政发〔20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十强纳税大户等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通城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奖励办法》《通城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管理办法》《通城县向上争项目争资金争政策工作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认定,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17年度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一、2017年度受市政府表彰的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授予湖北三赢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七届咸宁市政府质量奖”,市财政奖励人民币20万元,县财政奖励人民币5万元。

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奖励人民币40万元。

对荣获“湖北名牌产品”的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对荣获省级“四星级农家乐”的通城县黄龙避暑山庄、通城县竹贤居山庄,市财政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荣获省级“三星级农家乐”的通城县梦江南生态农庄、通城县黄龙山凤凰山庄、通城县黄袍山农家大院、通城县隐仙居农庄,市财政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对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湖北绿美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授予“2017年度全市千亿农产品加工工程突出贡献奖”。

二、2017年度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奖励

授予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5家中小企业“纳税贡献奖”,共计奖励人民币232.4万元。

授予通城县百丈潭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丰城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百丈潭酒业有限公司、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等78家中小企业“企业成长奖”,共计奖励人民币189.3万元。

授予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三赢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中小企业“品牌质量奖”,共计奖励人民币42万元。

授予通城县玉立砂带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湖北恒盛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高新企业“科技创新奖”,并对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科技成果转化、省级成果鉴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单位及1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进行奖励,共计奖励人民币180万元。

授予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城牌合玉立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通城县惠民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39家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推进奖”,共计奖励人民币66万元。

授予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等13家中小企业“外经外贸奖”,并对43次境内外知名展会的参加单位进行奖励,共计奖励人民币98.58万元。

三、2017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

授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通城支行“突出贡献奖”,奖励人民币9万元。

授予通城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等奖,奖励人民币7万元。

授予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二等奖,奖励人民币5万元。

授予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三等奖,奖励人民币3万元。

授予中国银行通城支行贷款增量奖,奖励人民币1万元。

四、2017年度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先进单位奖励

县水利局:全年新增项目3个,争取资金14607万元。奖励人民币57万元,其中完成任务奖12万元,超额贡献奖45万元。

县扶贫办:全年共争取资金5787万元。奖励人民币19万元,其中完成任务奖4.5万元,超额贡献奖14.5万元。

县农业局:全年新增项目4个,共争取资金2341万元。奖励人民币4万元,其中完成任务奖2.2万元,超额贡献奖1.8万元。

县经信局:全年新增项目2个,共争取资金535万元。奖励人民币7万元,其中完成任务奖0.5万元,超额贡献奖6.5万元。

县交通运输局:全年新增项目3个,共争取资金9373万元。奖励人民币5万元。

县安监局:全年新增项目1个,共争取资金20万元。奖励人民币0.6万元,其中完成任务奖0.5万元,超额贡献奖0.1万元。

附件:通城县2017年度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奖励目录

通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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