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2018年1月1日正式启动,近期在运行过程中办理程序和办公地点的变动,对此县医保局进行了收集整理,对下列情况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问题:
1、缴费时间:截止到2018年2月28日止,逾期未参保者,当年度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2、缴费方式:带身份证件或者户口薄,在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进行参保缴费登记,或者到金融机构带有效证件在柜台缴费、开具缴费发票,我县协作金融机构有:农商行柜台网点和工商银行。
3、对不在户口所在地人员异地参保,带有效证件到居住地乡镇人社服务所,开具参保核定单后去指定金融机构缴费。
二、社会保障卡功能激活问题:
1、我县社会保障卡发放由人社局信息中心或者乡镇人社服务所发放,并负责社保卡的挂失、激活。人社局信息中心咨询电话7212903,办公地点:社会保险大厅。
2、社会保障卡激活:一个是激活医疗功能,在县社会保险大厅、各定点医院和人社服务所都可以办理;二是金融功能,带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在各个金融机构激活。
3、参保变更、新生儿信息登记、精准扶贫、五保、低保、优抚、孤儿、身份证号变更等涉及社保卡信息修改问题,需带社保卡、身份证或者户口薄、精准扶贫证件等原件,在各乡镇人社服务所办理相关手续。
三、县外就医转诊问题:
1,依有关文件规定,我县二级医疗机构确诊后需转诊、转院到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二级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加盖公章后带社保卡,到二路医保局一楼窗口受理并办电子转诊手续,转诊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享受县外定点医院即时结算,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的,报销比例下降10%。
2,精准扶贫对象,转诊三级医院定点在武汉中南医院,办理好了电子转诊后才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其它定点医疗机构都是按规定结算后,再带复印件到火车站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产保险公司申请报销待遇。
四、县外住院报销问题:
1、2017年度县外住院未报销人员带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原医疗卡和身份证件等有关资料在火车站行政服务中心报销,报销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底,否则不能享受待遇。
2、2018年度县外住院可到火车站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或者在二路医保局一楼窗口报销,需注意的是除上述原始手续外,一定要带齐社会保障卡。
3、对精准扶贫报销、大病二次报销,没有在医院一站式结算的,一律在火车站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保险公司办理报销。
五、外伤报销问题:
2017年度意外伤害、中毒住院,带齐相关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疗卡、身份证件等有关资料在火车站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产保险公司申请报销。2018年度意外伤害、中毒住院的,县内、外住院48小时内在二路医保局一楼窗口报案受理,出院后带上述资料在县医保局一楼财产保险公司申请报销,或者在医院直接结算。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咨询电话:0713-7211435
蕲春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