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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招商局拟定的西青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3-21 00:00:00  来源:  作者:

  西青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

  区招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市经济工作会和区委十届六次全会、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推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贸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多重叠加机遇,统筹全区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资源,突出招商重点,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优化招商环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坚决打赢新一轮招商引资攻坚战。

  二、预期目标

  2015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直接利用外资12.26亿美元,同比增长12%;内资到位799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津外内资到位额398.5亿元,同比增长20%。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继续将以北京为核心的京津冀、以深圳为核心的珠三角以及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作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区域。同时,将已有项目落户我区的城市、部分省会城市、江浙地区一批百强县等作为下一步拓展的区域,积极构建三大板块、十大区域和五十个重点城市为重点区域的招商区域布局,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新格局。

  (二)重点产业。继续瞄准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医药等三大传统支柱产业;继续强化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产业、节能环保技术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下大力量推动装备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大数据、电子商务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的招商工作。

  (三)重点企业。进一步充实目标企业库,以国内外500强和民营500强企业目录为核心,增加快速增长型企业和潜力企业数据;重点关注国家战略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重点招商产业的龙头企业,挖掘新的目标企业。

  (四)重点领域。继续加强中介评价体系,选择知名度大、公信度高的中介机构,实行委托招商、代理招商,扩大信息来源。突出加强与国家部委、各重点城市政府部门的对接。继续加大北京、深圳等驻点招商力度,打造南北两个招商引资根据地。不断加强与专业招商网站、知名媒体网站的链接与推广,积极打造西青微信招商平台,扩大网络招商成果。

  (五)重点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区内宣传,进一步形成全民招商的氛围。加强区外宣传,利用环球时报等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报纸,新华网、搜狐网、天津招商网等网络媒体,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网站及微信平台等深化宣传,浓厚招商氛围,增强宣传效果。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加大“请进来”招商力度,借助外地商会、协会等民间组织,邀请一批知名企业负责人来西青考察、投资,对招商贡献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开展“走出去”招商活动,通过开展驻点招商或招商推介活动,力争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配套强的重大项目。

  (六)重点载体。重点围绕一个国家级开发区、二个自主创新示范区西青分园、三个市级示范园区和四个街镇工业园区的发展载体布局,以及天津南站科技商务区和天安、深福保等楼宇载体开展好招商引资工作。策划包装园区的发展定位、产业方向,大力宣传推介重点园区楼宇,积极引进科技型、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及相关服务型企业进驻园区。

  四、主要举措

  (一)加强招商统筹。建立全区统筹、归口共管新体系。加强统筹管理,按照产业分工和部门职责实行归口管理,对于项目存在的问题,牵头部门协调解决。加强任务统筹,由区招商局统一下达全年工作任务,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具体落实,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导落实进度,共同负责年度考核。加强信息统筹,对全区招商信息统一梳理,并结合产业定位、载体情况等确定对接街镇。对提供给其他街镇的项目信息,相关数据列入提供信息单位的招商任务。

  (二)搞好产业研究。加强产业分析,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经济区域发展的研究,做好招商引资统计数据分析。全年完成产业研究课题40个。对未来3—5年全区招商引资做出规划,明确产业定位,确立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各街镇、西青开发区等结合园区功能定位,制定区域招商引资方案。各街镇、西青开发区等载体主体单位要明确每个载体的发展主题、主导产业、特色定位、投资密度、贡献回报等,最终实现招商项目产品化、商品化。

  (三)搭建各类平台。强化宣传平台,做好西青招商网、西青招商资讯、西青招商微信平台等网络平台的充实和维护。搭建活动平台,利用各驻外机构、招商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各类交流互访推介活动,全年组织活动不少于150场次。拓展中介平台。年内与200家各类经济团体、中介机构建立新的合作关系,累计合作机构达到1000家。创立投融资平台,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弥补专项政策缺失。建立服务平台,指导全区各类载体按照产业需求、功能定位,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孵化平台,推动高科技企业建设孵化平台,以孵化促招商。

  (四)加强包装策划。围绕产业布局,积极做好优质项目的包装,推出一批有影响、聚产业,能够纳入国家、京津冀发展布局的重大项目,打造市级、国家级产业聚集区。选择条件成熟的园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努力打造京津冀创新要素示范基地。

  (五)加大项目引进。坚持招大引强,以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500强、行业百强以及央企、知名企业为主攻方向,持之以恒加强对接,积极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关联度强、成长性好的重大产业项目,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产值过亿的大项目、总部基地新项目、产业链延伸项目等。做大做强现有产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紧紧依靠现有主导产业的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对外开展招商。

  (六)健全招商机制。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与各单位的相关度进行责任部门划分,明确任务。根据西青开发区、各街镇产业聚集情况、现有项目来源情况等,划分招商工作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责任区。各街镇、西青开发区结合自身产业定位,瞄准重点企业开展招商活动。

  (七)完善考核体系。依据上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招商载体资源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全区年度招商引资计划。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对目标进行分解,各街镇、西青开发区为全区招商引资目标的主体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为全区招商引资目标的归口责任单位。各单位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各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地位和突出作用,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招商责任,亲自走出去招商,亲自协调和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招商队伍建设,加强对招商人员的激励。区招商局要负起牵头责任,做好工作上的统筹安排、项目上的跟踪协调,及时督导招商引资工作。

  (二)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招商引资运行机制及配套保障制度,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高招商引资效率。要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经验交流、政策分析研究和宣传培训,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精心组织,做好服务。营造高效的办事环境,提高办事效益,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全程跟踪项目服务,加速推进已开工项目,促其早日建成、早日投产、早日达效;即将开工项目要落实有效措施尽快开工建设;有明确投资意向的项目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早落地。

  (四)完善制度,加强督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和工作调度,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统筹推进制度,实行每月信息报送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的招商工作运行机制。

  附件:1. 西青区加强产业研究工作实施细则

  2. 西青区加强项目包装工作实施细则

  3. 西青区加强重大项目统筹工作实施细则

  4. 西青区加强重点区域招商工作实施细则

  5. 西青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西青区加强产业招商研究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招商,按照《西青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加强产业招商分析,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研究,对未来3—5年全区招商引资做出规划,明确招商产业定位,确立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各有关村结合园区功能定位,制定区域招商引资方案。

  二、主要做法

  由区招商局牵头,积极协调区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区产业研究工作。

  (一)准备阶段。由区招商局牵头拟定《西青区产业发展导向研究》课题初步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课题研究,商定课题进程安排,明确课题研究方向。

  (二)调研阶段。由区招商局组织课题组开展调研,搜集各街镇、西青开发区产业发展现状数据资料。

  (三)撰写报告阶段。根据调研素材资料,完成《西青区产业发展导向研究报告》(初稿)。之后召开相关部门研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课题报告。

  三、主要研究成果

  (一)确立产业发展体系。进一步明确“三+十”重要支柱产业,“三”即三个主导产业,即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医药等三大传统支柱产业;“十”即十个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产业、节能环保技术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明确产业发展布局。借助区位优势及区内现有产业基础,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根据各街镇产业现状,结合土地资源分配进行产业布局。

  (三)提出产业发展对策。从配套政策、组织创新、人才培育、招商强化四方面提出产业发展政策建议。

  (四)制定区域招商方案。指导街镇、载体主体单位明确每个载体的发展主题、主导产业、特色定位、投资密度、贡献回报等,最终实现招商项目产品化、商品化。

  附件2

  西青区加强项目包装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项目包装是加强项目开发,促进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全区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强全区招商项目包装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原则

  重大项目包装要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按照市场运作模式,创新项目包装机制,努力提升项目包装水平和质量档次,增强项目内在价值和吸引力,促进区域经济大发展。

  二、目标任务

  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要以全面提高自身经济发展支撑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为目标,推动由单纯依靠资源型、政策型招商向产业配套型、公共服务型招商转变,加强招商项目的包装,提升招商项目的实效性。

  三、工作重点

  抓住机遇,夯实基础,促进重点项目包装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项目管理库建设。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项目管理库对招商引资、策划开发项目等方面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加强相互间的协作配合,逐步建立起重大项目策划、申报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和充实项目管理库。项目管理库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更新内容。入库招商成功或已落实投资开始实施、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可实施等项目,其主管单位应及时进行退库处理。

  (二)科学决策、精心包装。每年根据项目实施和招商引资进展情况,认真挑选出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大,符合产业投资方向,有吸引力的项目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组织专家就包装项目的产业政策、市场前景、技术前瞻,经济和社会效益、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评议并最终确定。具体目标是:每年6月30日前,完成“三+ 十” 重要支柱产业集群产业招商项目的包装,充实项目管理库,每年全区新包装招商项目不少于30个,其中每个街镇、西青开发区每年新包装项目原则上不少于2个。

  (三)注重项目包装质量。聘请专门机构、专业人员,按照国际惯例和争取国家投资、吸引外商、国内招商引资、网上招商、向银行推介、吸纳民间资本等不同方向,对项目分别进行全方位的个性化包装,做到包装有据、有的放矢,使投资者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项目的内在条件和外部环境。

  (四)建立项目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纵横向的联系与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国家、市投资政策、趋势、重点领域、行业投资状况,周边区县投资动态和能吸引较大投资的重要项目信息,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四、加强领导

  成立全区重大项目包装协调领导小组,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重大项目包装协调小组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包装的组织推动工作,将不定期召开项目包装工作联席会议,通报重大项目包装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包装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激励机制

  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将项目包装工作的任务和工作目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区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将对策划和申报重大项目入库、配合项目包装推介、及时反馈项目实施信息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考核评比,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3

  西青区加强重大项目统筹工作实施细则

  为统筹推进我区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建设,促进重大招商项目加快引进,协调重大招商项目的区域布局、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及推进落实,加速重点产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重大招商项目标准

  本细则所指重大招商项目,是指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50强、知名跨国公司、上市公司企业投资的项目,以及符合我区产业规划、投资额度较大、技术含量较高,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的津外投资项目。主要是:

  (一)高端制造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通讯设备、智能制造设备、节能环保装备、高性能医疗设备等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外资折合,下同)以上(含5亿元)。

  (二)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含3亿元)。

  (三)现代农业。主要包括特色农业、观光农业等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

  二、工作平台

  区招商局负责全区重大招商项目的统筹工作,建立“牵头部门主抓,街镇开发区洽谈,专业机构策划,招商部门统筹”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筛选。区招商局对全区项目管理库进行筛选和动态管理,引进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制定全区重点招商产业方向,参与项目策划包装。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将重点招商项目、拟定推出项目初步的配套政策和招商条件上报区招商局。

  (二)项目预审。区招商局组织区发改委、工业经委、商务委、农经委、科委、建委、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金融办、西青规划分局、西青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对上报的项目进行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出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及促进措施等方面的初步意见,对不符合全区产业布局的项目提出不引进或异地流转的意见。

  (三)会议决定。区招商局定期召开重大招商项目协调会议,研究重大招商项目预审意见,协调招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就重大招商项目规划布局、异地流转、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及促进措施等事项形成纪要。

  (四)项目流转。经研究确定的流转项目,由原洽谈单位向拟承接单位移交,报区招商局备案。列入流转的重大招商项目的成果,原洽谈单位与拟承接单位按一定比例进行分享。

  (五)项目促进。项目促进的责任主体为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区相关部门积极协助做好项目洽谈、要素配置等协调服务工作。流转项目主要由项目承接地负责促进,原洽谈单位积极配合。

  (六)动态管理。对确定的重大招商项目,各街镇、西青开发区每月定期将重大招商项目促进情况报区招商局。

  四、保障措施

  (一)重大产业招商项目预审、流转和落地由区招商局负责统筹,按程序审定。

  (二)针对重大产业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和各类要素配置,优先整合相关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区设立重大招商项目促进工作专项经费,引导重大招商项目顺利推进。

  (三)对于重大招商项目协调会议议定事项,由区招商局负责督办,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和区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积极推进、按时办结。

  附件4

  西青区加强重点区域招商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持续有序开展,拓宽招商引资渠道,推进全国布点招商工作,不断提高招商工作实效,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围绕目标区域、目标产业、目标企业,推动联动招商,根据各街镇、西青开发区产业发展重点以及各产业部门职能确立主攻区域,实现职能部门牵头统筹、街镇和西青开发区分区域招商,进一步提升招商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各街镇、西青开发区每月组织走出去招商活动不少于1次,全区全年走出去招商活动累计不低于150场次,力争引进一批新的有影响力的优势项目签约落地。

  三、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

  重点区域:国际以欧美“两洲”、日韩“两国”、港台“两地”为重点;国内以中东部为主,重点关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以“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杭州、南京、福州等省会城市,宁波、昆山等经济发达的地区作为重点区域。

  重点产业:继续围绕“三+十”产业,即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医药等三大传统支柱产业;十个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产业、节能环保技术等十大新兴战略产业,同时重点关注智能装备、卫星应用、电子商务及物联网技术、大数据以及总部、金融类项目。

  重点企业:以国内外500强、民营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企业为核心,同时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快速增长型企业、潜力企业。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区域招商。积极发挥招商局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作用,继续以北京为核心的京津冀、以广州和深圳为核心的珠三角以及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作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核心区域。同时,积极拓展新省市,作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新区域。形成“3+10+ 50 ” 招商区域结构。即积极打造三大板块,十大区域和五十个重点城市。引导并组织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利用现有资源、开拓新资源对重点区域开展招商与项目对接活动。通过努力,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新布局。

  (二)进一步加强目标企业库建设。实现目标企业库和目标区域无缝对接,形成有效互动,增强招商精确度。

  (三)积极开展项目信息搜集工作。广泛依托外地人脉资源,已落户企业当地资源,主动搜集重点区域的产业转移和企业搬迁等综合信息,通过开展招商走访活动,收集、跟踪招商信息,并对重要项目信息进行初步洽谈摸底。有关部门、各街镇、西青开发区每个月将项目信息、洽谈情况报送区招商局。

  (四)组织或参与对外推介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我区的资源、区位、政策、环境和项目等,组织多种形式的推介会、说明会、洽谈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走出去招商活动,街镇、西青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外出招商至少一次,街镇、西青开发区主要领导每季度外出招商至少一次;积极参与当地的各类经贸洽谈活动、项目推介会等,引荐外地客商来我区考察、洽谈和投资;主动拜访侧重区域的知名人士、企业家,努力结交一批拓展招商渠道的业界精英,扩大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制定年度招商引资指导性计划。每个街镇、西青开发区根据全区下达的目标任务自行制定年度引资项目计划,确保每月都有新项目引进,侧重区域当年新引进项目不低于本地区当年新引进项目数量的20%。

  附件:重点区域划分说明

  附件

  重点区域划分说明

  依据省市、城市、地区经济规模及产业分布,将国内分成三大板块:北部板块(京津冀地区为核心)、中部板块(长三角地区为核心)和南部板块(珠三角地区为核心)。

  在此基础上分成十大区域:东北区域、京津冀区域、晋陕鲁区域,以上为北部板块;上海区域、苏浙区域、鄂豫皖区域,以上为中部板块;粤港澳区域、赣闽台区域、桂相琼区域以及云贵川渝区域,以上为南部板块。与此同时筛选出50个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县级市作为主要招商区域。主要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还包括石家庄、郑州、唐山、保定、洛阳、南京、苏州、昆山、无锡、常州、济南、合肥、青岛、烟台、芜湖、西安、太原、咸阳、宝鸡、杭州、宁波、温州、南宁、佛山、东莞、珠海、柳州、长沙、武汉、宜昌、襄阳、岳阳、常德、福州、南昌、厦门、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大庆、重庆、成都、昆明、贵阳、绵阳等重点城市。(港澳台地区不含在内)

  附件5

  西青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充分调动全区各街镇、各部门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农经委、工业经委、商务委、科委、金融办、招商局、文广局、旅游局。

  二、考核范围

  (一)外资到位额:是指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我区以现金、实物等方式的全部投资。

  (二)国内招商引资:中国境内、西青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的法人和自然人,对在我区投资兴办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的项目所进行的投资。分公司、个体工商户不纳入考核范围。

  三、考核指标内容

  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综合设立各项评价指标。区招商引资考评办公室根据各项指标对考核对象主体责任单位、归口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主体责任单位:根据各项指标加权得分考评,总分100分。考评归口责任单位:完成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目标,计满分;未完成,按完成比例乘以目标占分值得分。考评分数按照招商引资工作占区绩效考核比重折合分数。考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指标内容:

  (一)外资到位额:按照区商务委规定和程序确认的每季度外资到位额,每季度权重占6分,四个季度为24分;年末完成总量占6分,全年共计30分。

  (二)国内招商引资到位额:按照区招商局规定和程序确认的国内招商引资到位额。内资到位额10分、津外内资到位额20分,全年共计30分。内资到位额:每季度权重占2分,四个季度为8分;年末完成总量占2分,全年共计10分。其中津外内资到位额:每季度权重占4分,四个季度为16分;年末完成总量占4分,全年共计20分。

  (三)注册项目计划总投资:按照区招商局规定和程序确认的每季度新注册项目计划总投资额,每季度权重占2分,四个季度为8分;年末完成总量占2分,全年共计10分。

  (四)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500强优势企业情况:按照《引进500强和优势企业评价标准》确认的引进500强和优势企业数指数和资金到位额。权重分各4分,共计8分。

  (五)引进国内企业总部情况:按照《引进国内企业总部评价标准》确认的引进国内企业总部数量指标。权重分6分。

  (六)引进外地民营企业情况:按照市合作交流办考核要求执行,企业项目数和注册额权重分各3分,共计6分。

  (七)引进科技型企业:当年引进科技企业,数量最高得5分,其他街镇按照与第一名差距比依次递减加分。权重5分。

  (八)楼宇发展状况:为推动街镇、西青开发区高效使用楼宇,把当年楼宇租让使用率,万平米税收最高的得满分,其他按与最高分差距比依次递减加分。权重各2.5分,共5分。

  考评归口责任单位主要内容:归口责任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目标共10分,按照部门工作任务分解进行考核。完成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目标,计满分;未完成,按完成比例乘以目标占分值得分。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折合分值。本办法作为全区绩效考核评分依据。

  四、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

  (一)主体责任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西青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直接利用外资、国内招商引资指标到位及注册项目新引进等情况。

  (二)归口责任单位

  1. 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单位

  区招商局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工作,监督考核各单位招商引资计划完成情况,重点负责全区内资招商任务。

  2. 三次产业主管部门

  区农经委牵头负责全区一产业项目引进的计划、统计、服务、督导、考核等工作。

  区工业经委牵头负责全区二产业项目引进的计划、统计、服务、督导、考核等工作;牵头负责对民营企业项目指导、督导、协调、服务等工作;并对全区楼宇发展状况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区商务委牵头负责全区三产业引进和外资企业招商的计划、统计、服务、督导、考核等工作。

  3. 其他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项目储备、民计民生项目、重大项目督导、考核。

  区科委牵头负责全区科技型企业的引进与指导服务工作,并对全区引进科技企业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区金融办牵头负责全区金融项目的引进与指导服务工作。

  区文广局牵头负责全区文化项目的引进与指导服务工作。

  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全区旅游项目的引进与指导服务工作。

  五、计算方法及得分

  (一)指标比值=本区域指标数值/全区指标最高值。

  (二)分项考核指标得分=指标比值×该项权重分。

  (三)总得分=各分项考核指标得分之和。

  备注:完成各考核指标的最高得分为最高权重分。

  六、指标确认

  外资到位额以商务委考核系统的统计数据为准。内资到位额以招商局考核系统的统计数据为准。新注册项目计划总投资考核以招商局考核系统的统计数据为准。引进科技企业考核以科委确认的统计数据为准。楼宇发展状况指标考核以工业经委确认的统计数据为准。各次产业部门按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做好考核系统涉及的指标数据统计确认及考核。

  七、考核程序

  按照“上报→审定→复核”程序由考核小组共同认定。

  (一)招商资料报送:所有承担招商引资任务主体责任单位、归口责任单位,在每月25前向区招商局、商务委报送考核指标相关统计报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年末考核由区招商局、商务委向相关单位下发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相关文件,各单位接文件后,按要求将本单位全年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总后向区招商局、商务委报送。(拟定于 12 月 15 日 开始)

  (二)招商主体责任单位未按要求上报招商引资项目统计表、年报表、登记备案表、招商文字说明及相关资料的项目,年终不作考核项目,不计入考核任务。招商单位未及时上报备案所产生的后果,由招商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归口责任单位未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在年末考核中酌情扣减分数。

  (三)项目初审:区招商局、商务委收集整理各单位的招商项目材料,会同区科委、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各招商项目进行初审。重点核查三要件:一是工商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由区市场监管局核对;二是项目备案通知书由区行政审批局核对;三是科技型企业认定材料由区科委核对。初审结束后,区招商局、商务委写出招商引资考核报告呈区分管领导审核。

  (四)复核:对区招商局、商务委审定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由区考核办公室负责。从区发改委、农经委、工业经委、商务委、科委、招商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复核小组对项目进行复查核实。

  八、组织实施

  成立西青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招商局、发改委、农经委、工业经委、商务委、科委、文广局、旅游局、金融办、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和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区招商局,负责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附件:1. 引进500强、优势企业评价标准

  2. 引进国内企业总部评价标准

  3. 西青区2015年内资到位额工作目标分解表

  4. 西青区2015年外资到位额工作目标分解表

  5. 西青区2015年新注册项目计划总投资工作目标分

  解表

  6. 西青区2015年产业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7. 西青区2015年相关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引进500强、优势企业评价标准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为引进500强和优势企业

  (一)投资者身份认定

  1. 500强企业:主要投资者(出资比例超过50%或相对控股)属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民营500强榜单中的企业或其控股企业。

  2. 优势企业:主要投资者(出资比例超过50%或相对控股)虽未列入500强榜单,但属投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商品房投资除外)以及符合我市“十二五”期间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的外地企业。

  (二)投资行为认定。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必须在我区注册企业或投资项目。注册企业必须是 2015 年 1 月 1 日 以后在天津西青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投资项目必须是 2015 年 1 月 1 日 以后开工或者在市发展改革委、区审批局备案的新项目。

  (三)投资规模认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二、须报送的有关材料

  (一)500强和优势企业在我区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主要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优势企业,须提供外地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简介、规模、主要产品或经营范围等)和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年销售额、年利税总额)。

  (二)与我区有关方面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复印件;市发改委或区审批局等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备案或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其它相关材料。

  三、引进国内500强和优势企业数指数计算方法

  (一)引进500强和优势企业系数。

  1. 在本区范围内首次引进500强企业系数为2;

  2. 在本区范围内首次引进优势企业系数为1;

  3. 已在我区投资的500强企业注册新公司(不含原公司注册增资)或新增投资项目, 2014 年 1 月 1 日 前在我区注册的优势企业新投资项目,系数为0.5。

  (二)引进500强优势企业数指数计算。

  引进500强优势企业数指数= 某类企业数量×对应系数

  附件2

  引进国内企业总部评价标准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为引进国内企业总部

  (一)投资者身份认定。主要投资者(出资比例超过50%或相对控股)应是属于中国境内、天津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在我区新设立企业总部、地区性总部、职能型总部(包括研发、采购、结算中心等),在进设立各类总部的外地投资者注册资本应不低于6亿元。

  (二)投资行为认定。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后在天西青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增加注册资本,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在津新设立的企业总部、地区性总部(不含职能型总部)还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有3个以上投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

  二、须报送的有关材料

  (一)各类总部在我区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主要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总部需提供至少3家外地投资控股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复印件;申报地区性总部需提供至少1家外地投资控股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复印件和2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职能型总部需提供由在津设立总部的外地投资者出具的认定天津公司为职能型总部证明原件(总部不得只限于天津一地)。

  (三)当地财税部门开具的企业年度缴纳税收情况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材料。

  三、引进国内企业总部数量指数计算方法

  (一)引进国内企业总部系数

  1. 企业总部是指新注册或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有3个以上投资控股企业,年度在本市缴纳的全部税收不低于5000万元或由市级有关部门认定为企业总部,系数均为2;

  2. 地区性总部是指新注册或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有3个以上投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其中至少1个投资控股企业),年度在本市缴纳的全部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系数为1;

  3. 职能型总部是指在津新注册,经集团总部认定为研发、采购、结算中心等,且年度在津缴纳的全部税收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研发中心),系数为0.5。

  (二)引进国内企业总部评价指数计算

  引进国内企业总部数量指数= 某类总部数量×对应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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