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受竹溪县龙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溪政办发【2017】12号文及【2017】3号会议纪要就竹溪县龙坝镇廖家岭等20个村60千瓦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工程合作企业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人提交相应文件和谈判。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竹溪县龙坝镇廖家岭等20个村60千瓦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工程合作企业采购项目
1.2建设规模:龙坝镇20村。变压器200千瓦。
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5个标段:
一标段:廖家岭村、瓦楼沟村、龙家坝村、同心村。
二标段:蹇坝村、吴坝村、红庙村、砖裕沟村。
三标段:大扒村、草场坝村、肖家边村、朱家坡村。
四标段:岩屋村、芦峰村、关家沟村、汪家坪村。
五标段:孟家湾村、油房河村、荆竹园村、吴家坝村四组。
1.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5建设周期: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采购内容:竹溪县龙坝镇招标20个村共1200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合作企业选择。用于本项目的光伏组件必须是通过CQC中国光伏领跑者前10名认证的组件企业生产的产品,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验收和并网发电工作。
三、合作方式
1、每个村投资48万元,政府投资100%。
2、项目合作期限:项目营运时间25年。
3、收益分配:项目建成后确保每个村每年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
四、对合作企业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作企业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或光伏组件生产能力或非光伏电站开发和组件生产的投资企业。
2、合作企业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光伏维护、施工能力。
3、响应供应商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
4、近5年内至少有一项建设运营的类似业绩。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3.2竞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类似业绩合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鲜章于2017年4月20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时—17:30时
联 系 人: 付女士
联系电话:15897889744
竹溪县龙坝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