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按照《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怀化市地方税务局与怀化市国家税务局对联合制定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重点清理了与国务院的改革决策或决策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为纳税人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建设。因此,怀化市地方税务局将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在文件清理结束后统一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确保税务机关规范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
文件关联: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