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从全市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会上获悉,“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将坚持五个“一律取消”的工作原则,做到应减尽减,真正实现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创新更顺畅、营商环境更优化。
五个“一律取消”原则是,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等方式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出具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
据悉,我市各要求提供证明的单位最终将形成本单位所有需要行政相对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取消证明材料清单、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后两份清单将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