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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18-02-07 00:00:00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一、文件制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妇女儿童健康关乎家庭幸福、国家未来、民族希望,是健康湘潭、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以及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与资源整合,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发展机遇。为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意见》,该意见针对我市妇女儿童健康主要问题与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短板,提出了我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与保障措施。

二、我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湘潭市妇女发展规划》《湘潭市儿童发展规划》,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理念,坚持统筹协调、分级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策略,坚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健康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三、我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主要目标。

202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和6‰以下,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下降。全市妇幼健康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妇幼健康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各县市区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四、我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功能定位。

妇幼健康服务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负责对下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评价,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教学科研机构建立技术协作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和基础信息收集、上报等任务,接受上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在承担医疗服务的同时,还要承担妇幼健康相关公共卫生工作,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

五、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哪些?

从机构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四个方面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从技术监管、生育全程服务、母婴安全、出生缺陷防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健康信息化、健康教育以及流动人口妇幼健康均等化服务等九个方面促进妇幼健康服务优质高效;从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加大投入、绩效分配、完善保障、强化考核等五个方面落实妇幼健康服务的保障措施。

六、如何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明确我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是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大中型综合医院、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二是继续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坚持保健和临床相结合的方针,突出专科特色,全面提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不得以租赁、合作、组建医疗集团等形式改变其独立法人资格和所有权性质。三是着力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硬件建设项目,同时加强社区、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网底建设。四是以妇幼健康服务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服务能力均衡发展;五是推进妇幼健康集团和妇幼保健联合体建设;六是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内部临床与保健资源的融合,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七是突出以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为重点,加强助产机构产、儿科服务能力建设。八是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门诊规范化建设。九是合理配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人员,建立妇产科、儿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引进、招聘机制。十是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以需求为导向,以保健为特色,选择优势领域加强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和妇女保健等妇幼保健专科建设。

七、如何做好生育全程服务?

围绕群众生育服务需求,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的整合与衔接,优化服务流程,为服务对象提供适宜的服务。以母子健康手册使用管理为抓手,加强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衔接,打造涵盖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和儿童等5个时期,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卡、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预防疾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的“一条龙”生育服务链,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服务对象“应管尽管”,服务项目“应查尽查”。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八、如何有效保障母婴安全?

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评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水平的重要指标,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妇幼健康服务的核心任务,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市、县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建立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机制,畅通危重孕产妇救治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和救治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助产技术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助产技术服务进行全面评估,加强产、儿科质量和安全管理,严格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三是实施妊娠风险预警评估,严格落实高危孕妇专案管理和分级住院分娩。四是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在医务科加挂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牌子,设一名副科长专职管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制订完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医患沟通和突发事件防控预案,完善抢救流程、转诊程序和诊疗预案,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和急救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如何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

按照三级预防理念,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和新生儿各阶段以及预防、治疗和康复紧密衔接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制度。落实一级防治措施,加强孕前和孕早期优生健康指导,整合服务流程,实现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叶酸增补项目一站式服务。落实二级防治措施,继续实施孕妇免费产前筛查和贫困家庭孕妇产前诊断补助制度。强化三级预防措施,推动建立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积极开展早期干预救治,降低致残率。完善基因检测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推动基因检测技术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的应用。继续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全市儿童残疾数据库,及时提供适宜的康复技术。

十、如何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是全面落实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免费避孕药具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减少非意愿妊娠,促进生殖健康。二是构建由药具管理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非营利组织、社区组织等为补充的新型药具发放网络。三是要加强对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积极推进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改革,推行“互联网+”药具服务,完善“15分钟药具服务圈”,将药具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十一、如何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的保障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各级政府统筹推进妇幼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建立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二是明确卫生计生、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妇联、妇儿工委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三是加大投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予以安排,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的补助,按照标准定额及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 核定。对实行差额拨款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在补偿比例设定上,应适当高于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对实行全额拨款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在人才引进、人员聘用、绩效管理等方面要实行宽松灵活的扶持政策,鼓励和调动积极因素,引导和支持开展特色服务,增强机构发展活力。四是建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绩效管理制度,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将超收部分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绩效工资,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五是对妇幼保健机构群体保健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六是建立健全妇幼卫生的专项救助制度,加大对贫困孕产妇和儿童的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再生育关怀服务。七是强化考核,实行以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服务质量及安全、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区域妇幼健康服务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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