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按现行税率(30%)八折优惠。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还可享受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属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外商投资在三千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或能源、交通、港口、码头项目,在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同时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免,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中外合资经营港口、码头、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广东省税务机构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至第五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两年免、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满后,经过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的减免税其间,免征地方所得税。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三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税款。如果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所得税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全部所得税款。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汇出境外时,免征汇出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此30%;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10%的所得税。对下列所得,免征或减征所得税:
●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 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 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外商在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与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比例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被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免征地方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区税务局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举办外商投资企业报批程序:
客商前来投资举办企业,可直接同天河区对外经济贸易局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接洽,物色合适的合作对象,然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申请立项
举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过中外各方洽商取得一致的合营意向后,由中方合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意向书、项目申请立项审批表,经同意后报天河区外经贸局审批。中方合营者收到天河区外经冒局的立项批文后,带上项目申请立项审批表和中外合作各方的营业执照,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处办理合同前名称登记。如果项目涉及到固定资产,基建、环保、消防、劳动安全以及卫生防疫等事项时,应在立项后即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将这些部门的批复在项目报批时送交天河区外经贸局。凡项目涉及产品出口配额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物资,须报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取得他们的同意后,再按规定程序申报立项。举办外商独资企业,申请立项和企业名称登记由申请者办理。
进行可行性研究
项目立项后,合营各方应进一步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中方合营者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合营各方同时可洽商签订协议、合同、章程。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也要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
报批合同、章程
举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申请者需提交下列文件,由中方合营者报天河区外经贸局审批:
①合营各方签署的合同和章程;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中方合营者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③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员名单;
④签约各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即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外商资信证明文件,中方资金来源证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批文;
⑥如果由代理人签署合同,需提交委托代理证明书。
举办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者,需提交企业章程,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影印件及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厂房租赁合同、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总经理、副总经理名单。
上述文件,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天河区外经贸局收到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只要符合法规、资料齐全,将在七个工作日内批复。
到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取企业批准证书
办理工商登记
中外合资、合作或外商独资企业凭批准文件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即告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