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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办理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时间:2016-11-25 00:00:00  来源:  作者: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办理2015年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河东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和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以下

简称区“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实现“金贸河

东”功能定位和加快建设美丽河东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职责,

积极建言献策,共向区政府系统提出建议提案116件。其中:

建议34件、提案82件。同时,市“两会”期间接收市转河东

区办理建议提案22件,其中:建议18件、提案4件。按照市、

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就2015

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 1 -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

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对人民群众负责,

让代表委员满意”和“诚心诚意接受意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举一反三推进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安排,落

实责任,周密组织,认真办理,确保建议提案“事事有回音,件

件有着落”,不断提高办复率、满意率和解决率,全面提升办理

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原则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

委员提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市区人大、政协关于办理工作的有

关要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如下原则:

(一)坚持充分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的原则,要把

依法监督和参政议政摆上更高位置,切实保护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人大政协体制作用,积极推进依法高

效行政。

(二)坚持人民政府为人民办实事的工作原则,努力办多数

人受益的事,办群众最急需的事,办长远起作用的事,办促进精

神文明建设的事,办力所能及的事。

(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对属于

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尽快解决;对属于因

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列入今后工

作计划或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涉及国家政策规定或超出

- 2 - 职权范围而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四)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工作原则,属于政府各职

能部门工作范围的问题,由区政府办公室交有关委、办、局、街

办理;属于两个以上职能部门共同办理的问题,由区政府办公室

交主办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办理。在办理中,各职能部门要认

真履行职责,避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发生。

三、办理安排

(一)任务安排

2015年,需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34件,区政协委员提

案82件(其中重点提案5件)。

(二)组织方式

对建议提案的办理,采取区长领办的组织方式进行落实,承

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办的工

作机制,迅速有效展开工作。

(三) 办理时限

按照办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办复阶段(5月31日前)。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

复时限为交办之日至2015年5月底,办结时限为交办之日至

2015年12月底。如需退件,请在接件5日之内,退回政府

办建议提案科,退件说明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签字盖章后上

报。

2.落实阶段(10月底前)。各承办单位要对所承办的建

- 3 - 议提案进行自查,对答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抓

紧落实;对近期不能解决的要当面向代表、委员讲清原因,制定

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一旦落实,要再次答复代表、委员,

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底前)。各承办单位在自查的基

础上,要对本年度办理建议提案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时召开

代表、委员参加的座谈会,汇报办理工作,听取建议意见。区人

大常委会和区政协常委会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

工作进行检查、视察,帮助部门巩固办理成果,进一步改进和完

善办理工作。

(四)答复规范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交办建议提案的分类编号和所提问题

进行认真答复,内容要言简意赅针对性强,语气要谦虚诚恳。按

照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被采纳与否,答复区分为A、B、

C三类。一是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被采纳的,答复为A类;

二是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在答复期内安排解

决的,答复为B类;三是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

因目前不能解决的,答复为C类。

答复件一律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加盖公章,注明联系

人员姓名、电话,连同答复件电子版一同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审定。

对审定不符合要求的答复件,退回承办单位限期改正。

四、工作要求

- 4 -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

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主动接受法律监督、

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重

要议事日程,抓紧研究部署,认认真真抓好落实。特别要认真落

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做出的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不

断提高办复率、满意率和解决率。形成办复意见后,承办单位主

要领导要亲自与建议提案人见面进行沟通,正式回复件必须经主

管区长审签。

(二)坚持依法办理,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凡是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解决的,要依法抓紧解决;对应当解

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计划,积极

创造条件解决;对去年列入计划办理的,今年要继续做好推动落

实;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出诚恳的、有理有据的、负责任的

解释。要严格按照法定的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答复格式进行办

理,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三)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办理思路。要重点研究解决

事关全局、涉及面宽、人民群众受惠面广、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

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要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倾斜,集中力量

抓落实。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要深入搞好调

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积极推进落实。

(四)进一步转变作风,努力提高办理水平。要将办理工作

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推

- 5 - 进落实上下功夫。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现场查勘、现场办公,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

要加强与建议提案人的沟通联系,办理前要主动走访建议提案人,

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办理中要邀请建议提案人到现

场视察,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办理后要及时与建议提案人见

面,确保面商率100%。各主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见面必须

采取直接见面的方式,严格执行“三不回复”制度,即:一把手

不签字不回复;不走访不回复;不与代表、委员沟通不回复。联

合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牵头做好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向

建议提案人回复,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及时向主办单位报告

落实结果。

(五)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办理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

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要将督查工作贯穿办理工作的全

过程,对重点建议提案,实行专项重点督查。区政府建议提案办

公室和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要加强与区人大、区政

协工作部门的协调配合,区政府定期向区人大、区政协汇报通报

办理情况,下半年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对承办

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重答复轻办理、工作推托扯皮、

敷衍塞责的单位提出批评。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大

力宣传和推广办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进一步推

动办理工作落实。

2015年2月28日

- 6 -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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