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做好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433号)要求,请你们组织符合申报范围及条件的产业集群自愿申报,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8月28日前报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并通过中国工业质量品牌网“区域品牌试点示范管理系统”(http://cluster.quality.org.cn/)完成申报。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做好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433号)要求,请你们组织符合申报范围及条件的产业集群自愿申报,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8月28日前报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并通过中国工业质量品牌网“区域品牌试点示范管理系统”(http://cluster.quality.org.cn/)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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